老爸与自闭儿(4)
老何在社区比较活跃,认识的人很多,包括报社,都有些朋友。这件案子一开始老何想过找寻求一些支持和帮助的,但很快发现,这件事很难得到关注和帮助。美国人的自闭症协会自顾不暇,老何曾经打电话一个中国朋友聊过Jerry被开除的事,但发现人家并不关心。而且这种自闭孩子尤其是轻微自闭孩子,表明上看不出来,常常会被人当成正常孩子,半天你也说不清道不明。所以自闭症的家长很多都尽可能地避免主动与别人谈论自己孩子的问题。
老何想只能靠自己,所以对Jerry被开除一事,所以不论美国人社区,还是中国人社区,只有几个人听说过。而对于老何向联邦政府指控市政府,后来转成学区歧视残疾孩子一事,更是无人知晓。他就在那里默默地做,对谁也不说。
2007年的感恩节,住在新泽西北边的大学同学W夫妇邀请老何全家去参加感恩节聚会。老何带着全家开车去了。W是大学同学中最小的之一,学习好,英文好,刚毕业就公派来美国留学。那时候全系也就几个公派出国,最好的学生才可能得到这种殊荣。W来美后,在一所名牌大学拿了博士,又去另一所名牌大学做博士后。然后进了大公司,一路顺风,做得很好,不久进入管理层。在大公司工作很多年以后,跳槽去了一个中等公司做起了部门Director, 后来提拔成管国际销售的副总裁。算是功成名就了。
当年W在大学与老何同级不同班,但关系还不错。都是那种有时喜欢疯的人。两个都喜欢伊索寓言,常常在这人在自己宿舍高声朗读,另一位在自己宿舍高声应和,最后两个都走到过道里一起读喜欢的段落,旁若无人。毕业时,W拿了一本精美的笔记本,上面有北大名人名言录,请老何写几句。看看上面都是些名气很大的教授,或学生领袖,差点没把老何吓晕。他想可能是W觉得敢与他一起疯念伊索寓言的人,那绝对也算的上是名人了。他麻起胆子写了几句,后来也不记得自己写的是什么了。
到了新泽西,他们有时打打电话,也聚过几次。老何去过他们家,也请他们来家里做客。他们的儿子小时候得过白血病,他们在他身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心血。所以他们很理解Jerry的自闭症对老何的压力。每次见面都要谈谈孩子的情况。他们很理解老何的处境,每次老何都会毫无保留地告诉孩子的情况。现在他们儿子的病基本好了,也让他们很欣慰。他们孩子现在活蹦乱跳地很精神,也长高很多了,与原来很虚弱瘦小判若两人。他与Jerry年龄差不多,正带在Jerry与其他孩子在玩电子游戏。
当老何告诉W夫人Jerry在ASCC的遭遇时,W夫人大为惊讶。
这次W请了一些老何没有见过的朋友,不过大家年龄相仿,很快就很熟了。W从餐馆订了很多菜,大家也带了一些,东西很好,吃得尽兴。
饭后大家继续聊天。从工作,到投资,到房价,到海归,再到孩子教育,无所不谈。聊着聊着,聊到中国人在美国总是逆来顺受,被人欺负了也不敢说的时候。一位女士说:那也不一定,像我们老公就敢反击。大家问怎么回事?说来听听。她老公老江,慢慢讲了一件两年前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
当时他们在一个油站加油,加油站的人比较忙,也比较慢。他在那里等油站的人来加油或者是加了以后取出加油枪,送回信用卡。后面等的那辆车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就鸣笛抗议。这不怪他们,他们也没有办法,油站的人忙不过来。但后面的笛声越来越急,最后一个白人女人走下车来,骂他们。老江告诉他,这是油站的问题,不是他的问题。那个女人不管,越发来劲,老江就不再理她了。结果那女人边骂还边在地上抓了一把小碎石头。老江马上下车警告她:你不能用石头打人或打车,不然我会报警。她不听,将小碎石扔向他们的车。老江一下火了,对油站的人说:你们都看见了,她拿石头打我的车。我要报警,请你们作证。接着老江打911报警。
警察很快来了。警察听老江说了情况,又问了那女人,然后问了油站的人。油站的人做了证,还在车边捡起了一些女人砸车的小石头交给了警察。警察当时就把那女人拷上了。
女人一直不认错,老江坚持告她。上法庭前,女人这才开始对老将说对不起,希望老江撤诉,老江不干,说太晚了。她马上就变脸,又骂起来。在法庭上开始她矢口抵赖,说老江撒谎。法官说:那油站的人也撒谎?警察也撒谎?。她见大势不好,又赶忙求情。法官不为所动,对她说:像你这样无法无天的人,毫无廉耻的人不依法惩治是不行的。最后给判她了入狱多少天,加几十天的社区劳动,外加赔偿老江修车费及误工费。
这事后来传到一位当地中文报记者耳朵里,觉得老江给中国人树立了一个榜样。专程来采访了老江,最后在报上登载。
大家都很佩服老江的勇气和处理问题的方式,相当不容易。这时W夫人插嘴说,老何也有被人欺负的故事呢。大家问是怎么回事,见气氛很好,老何将Jerry在ASCC的遭遇说了一遍,也说了已经向联邦政府控告市政府,现在由教育部民权署在调查。大家觉得这是令人气愤的事情。但对于是否控告市政府或学区却分成了两派意见,大部分支持告,少数觉得风险太,主张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但是大家都一致认为老何不应再留在E市,三十六计走为上。就连老江也认为老何应该搬走。这事与老江的事不同,那个女人是一个平民,而且也不在一个市,想报复也难。你老何得罪的是市政府还有学区,你住在那里,不论这次你赢还是输,他们什么时候要给你小鞋穿还不容易啊! 惹不起,还躲得起。
回家后,他也认真想了是不是一走了之?那个时候,州政府撤销虐待孩子的信还没有收到,压力还很大。不过搬家也不容易。女儿已经上高中,她是绝对不愿意搬的。因为儿子,女儿的一些活动受到很大影响。长期以来,妈妈不在,Jerry四岁开始就跟着老爸一起去送姐姐去中文学校,画画,练球,比赛。虽然很麻烦,但老何还是对付下来了。但到了2007年暑假,问题来了。她是排球队的,虽然没有要求,但队员们都去北部的一个暑假排球俱乐部练球。她很想去,但是一周练两次,外加一次可能的比赛。每次要开车1个半小时单程,还要在那里等几小时。老婆不但不能送,而且不在家。所以Jerry可能不能去暑假学校或夏令营,因为没有人接。也不能放家里,因为家里没有人,必须带着一起去。时间上太长不说,他在那里等几个小时根本坐不住,会到处跑,很难控制。排球乱飞,他难免不是被球打到,就是被球员碰到。以前老何送女儿打球就有过经验,只是那时次数少,时间短,想想办法,咬咬牙就过去了。所以老何要她找carpool的人,这样他不需要去那么多次。其它人大多都是前一年去过的,有自己carpool的人。所以她一时没有找到,虽然她最后找了一个,但阴差阳错,误了俱乐部的tryout, 没有去成。开学前学校的tryout, 她意外落选打了两年的校队,受到很大打击。她认为教练是惩罚那些没有去暑假俱乐部练球的人,对老爸大发脾气,一直耿耿于怀。所以现在还要搬家,那她还不知道会要怎么样呢?
另外还要考虑老婆上班是不是方便,能选择的地方有限。而且别的地方就肯定会比这里好?不搬风险肯定有,但美国毕竟是法制国家,而且他已经告到联邦政府了,他们现在要做得过份也会有顾忌的。从现在学区的态度看,很愿意合作,所以学区应该不会怎么样。市政府那边有点拿不准,他们是很有心计的,而且手段卑鄙。刚刚寄出控诉信的那一段时间,表面上他胸有成竹,实际上还是有些担心。晚上对响动很敏感,房门都是紧闭的,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害怕。不过从来还没有发生过什么。
最后他决定不搬家。一半是相信美国法制体系,至少也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公正公平;一半是觉得搬起来太难。
#p#分页标题#e# 圣诞节前夕,YMCA组织了活动,家长有可可以自由参加。有老师装扮的圣诞老人来给孩子们糖果,还有孩子们的一些演出。Jerry玩得很开心。过去ASCC除了布置一些圣诞装饰外,没有什么真正的庆祝活动。
在YMCA,Jerry基本上被视为正常孩子,与其他孩子一起玩。但有时候他有问题时,比如输了生气,偶尔推拉别人,老师们还是很宽容的。因为这种轻松的气氛,Jerry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告别的时候常常喜欢和老师拥抱一下。老师们都很乐意,没人抱怨过。而且Jerry也开始与其他孩子有些交流了,大多是别人主动。老何接儿子回家时,有时会问:谁是你的朋友?,他能叫出的名字在不断增加。有时他也不高兴,会说谁谁欺负他了,或者气愤地指责谁在比赛时cheating了,不公平。老何知道,大多是他有点反应过度了。
学校放假了,不平静的2007年终于过去了。
2008年1月底,老何接到教育部民权署A女士打来的电话。
她告诉老何他们办公室就他控告学区一案(其实是市政府)已经完成调查,做出了结论,就在这几天会寄出来。老何问结论是什么?A女士说,根据各方面的材料来看,他们认为ASCC已经构成歧视残疾儿童行为。虽然他们否认,但是在学期结束只差一天开除Jerry足以说明是明显的歧视。学区对此负有责任,因为这是在他们的管辖区里发生的事,而且你报告过,书面和电话都有,他们并没有出面制止。严格说来是可以取消联邦政府对学区的资助,但是考虑到那将会使很多无辜的学生受到影响。我们不愿意看到这种事发生,所以我们没有那么做,希望你能理解。我想你也不希望其他无辜的孩子受到牵连,这是我今天打电话主要目的。但是ASCC不能再在学校里运作了,学区同意让ASCC离开,自己运作一个类似的After School Care以取代ASCC。如果Jerry想回去,什么时候都可以。学区不能以任何借口报复,你如果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老何表示理解同意教育部的决定,那些孩子不能为ASCC的错误而受罚。唯一感到不舒服的是市政府一点都没有事。
2008年2月3日,老何收到联邦政府教育部民权署的正式来信,签署日期为1月31日。
Re: Case No. xx-xx-xxxxE School DistrictDear Mr. He,The purpose of this letter is to advise you that the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ew York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OCR) is closing the above-referenced complaint you filed against the E School District alleging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disability.
(此信的目的是建议美国教育部纽约民权办公室关闭上面的由你提出的对E学区对残疾人的歧视的指控).。。。。。。
The District is a recipient of financial assistance from the Department and is a public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system. Therefore, the District is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504 and Title II. (学区接受联邦教育部的资助,也是公立小学和中学教育体统。因此学区必须遵从Section 504和Title II的法律条款)In reaching a determination, OCR interviewed the Complainant and various District staff members; and reviewed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Complainant, District and Township. Based on the evidence obtained during its investigation, OCR made the following determinations.(为了达到最终决定,OCR约谈了控诉人,几个学区人员,查看了由控诉人,学区和市政府提供的文件资料。基于在调查中获得的资料,OCR做出下列决定)。
OCR determined that the ASCC Program, which is a recreational program providing after school child care to students in the District, is operated by the Township of E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District. The regulation implementing section 504, at 34 C. F. R. 104.4 (v), and the regulation implementing Title II at 28 C. F.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