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的困难行为与挑衅行为
当我们面对一个行为举止不恰当的孤独症儿童时,我们的想法决定了我们对他的态度。
我们是否注意到这个孩子某些难以被他人理解的行为也会影响到我们对他的态度?
通常人们对这个孩子身上的异常行为的理解与孩子本人不同。其实,这个孩子不是故意“顽劣”、“霸道”或“自私”,尽管他的行为表现得如此的与众不同。
孤独症儿童的很多行为是学来的。刚开始,这些行为是对某一种经历的最初反应,随着这种经历不断被重复,相应的反应也会不断被复制,因为这个孩子不能根据情景调动反应(有想象性思维障碍),他很难做到根据他人行为来改变最初反应。
一、挑衅行为
近年来,对孤独症儿童的“挑衅行为”的定义不再被局限在仅因大脑疾病与大脑受损所出现的症状。尽管,一部分证据显示一些“挑衅行为”与大脑受损有关,更多的研究则认为孤独症儿童某些特定的行为,至少在某些部分,是由外界因素诱发的,换句话说,导致孤独症儿童的挑衅行为的主要原因不是来自于患者本身,而是因为患者受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挑衅行为”的发生也许是由孤独症儿童与他们的社交和自然环境的互动所导致。问题的发生可能由于患者通过感觉处理信息所用的方法遇到了困难导致。因为,孤独症儿童是通过接受碎片式信息来感受周围世界,而不是聚合处理同时发生的种信息,从而建立起前后联系。孤独症儿童通常不能“看到正在发生事件的大框架或者抓住问题的重点”。因此,对周围世界的理解存在着缺陷。
“挑衅行为”是主观的说法,通常有特定的解释。一个人对一种行为的特定理解,常常会轻易地被忽视或做出其他解释。例如,一个老师发现某个学生在每节课开始前总要“检查他的皮带十次”,让人讨厌。这个学生的行为因此在该老师眼中成了“挑衅行为”。然而,由于其他老师没有注意到这个行为,所以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同样,这个学生也常常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个行为也许会被认为是对其他人的“挑衅”。
某种特定行为发生的情境也许可以真正决定该行为是否存在挑衅”。比方说,没有人会觉得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女孩子每晚在自己卧室的镜子前脱光衣服有什么异常,但是如果她在手工店里的镜子前面这么做,结果会变得非常糟糕的。而问题在于,这个患自闭症的女孩子并不能够理解在特定的情境下“规则会发生改变”。在她看来,都是在镜子面前脱衣服,所以在自己卧室这么做没有问题,在手工店一定也没有问题。了解了孤独症儿童的这个特点,孤独症儿童的一些行为在特殊学校比在常规学校更容易被接受和宽容对待。
1.“挑衅行为”的定义
在对构成了“挑衅行为”本质进行了定义的前提下,许多研究调查聚集了来自教师、心理医生、家长、社工等各方面的信息,大多数调查取得了一致结论,如果孤独症儿童的行为符合以下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该行为将被认为是带有“挑衅性的”:
•当事人的行为的程度、年龄与其发展程度不符合。
•当事人行为被普遍认为与社会规则相反,如在公共场合脱光衣服。
•当事人行为会引发危险结果。如自伤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威胁到其他人的安全。如打、咬、踢其他人。
•当事人的行为阻碍到个人的学习能力。如自我刺激行为,摇晃身体、弹手指、旋转物品或旋转身体。
•当事人的行为会将他人的生活质量降低到一个不可接受的程度。如阻止其他人在教室中进行学习,或约束家庭成员的个人自由。
•会给与当事人一起生活与工作的其他人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或刺激他们的神经。如:不断提问、谈话或尖叫。
2.一些常见的挑衅行为
调查发现以下行为常被认为是“挑衅的”。它们包括:
•口头或身体上攻击他人。
•吼、大叫、尖叫、呻吟。
•自伤行为。
•抓或捏扣他人。
•咬自己、敲或打自己的头。
•用头或身体撞物品。
•扯毛发、指甲。
•戳眼睛、肛门或阴道。
•嚼嘴唇或敲打牙齿。
•公共场合手淫等不恰当性行为。
•弄脏脸或失禁。
•随意呕吐。
•吐痰。
•扔东西。
•对物体的破坏性行为。
•突然发怒。
•不会服从、拒绝他人教导或与他人接触。
•顽固地拒绝改变现成的日程安排或习惯。
•做事时注意力差且目的性弱。
•与人交谈时几乎贴在别人脸上、不断地问问题或在教室里大叫。
•打断他人工作。
•缺乏对自己与他人的危险意识。
•缺乏他人拥有需求和权利的意识,缺乏与社会沟通的能力,不能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
•常带有不可预料的、冲动的行为。
•其他一些偏执行为。
一般认为提到“挑衅行为”时,很容易想到攻击性或暴力性的行为,但是,如上所示“挑衅行为”可以其他形式出现。
二、困难行为
包含挑衅行为在内的困难行为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也就是意味着总有某些事情(因素)导致了他的这个行为。孩子不能意识到他的这个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后果。了解到这点,我们可以尝试经常回忆、观察孤独症儿童在出现困难行为之前的行为表现,并做好详尽记录,这样有助于我们预计孤独症儿童在何时、何地有可能出现困难行为的表现。
实质上,许多孤独症儿童的困难行为表现为:
•对某种情况的特定情绪化表现。
•惯性行为:是与环境、声音、人的反应等综合因素相关联的。
习惯性的行为方式给孤独症儿童带来愉悦与舒服的感觉。
我们要试着尽可能地理解孤独症儿童特定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尝试教他们以一种恰当的行为来表现,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菲利浦•万克(治疗自闭症儿童的专业心理学家)提倡人们用十步计划来改变孤独症儿童的某个困难行为。简述如下:
1.决定从哪儿开始
•用明确的词汇形容每一个行为。如撞人、转圈、骂脏话。
•对每一个行为进行评估:这个行为危险吗?会影响到学习能力#p#分页标题#e#吗?会阻碍他社交吗?出现这个行为时他有多大压力?这个行为会帮助他成功地完成一些任务吗?这个行为发生的频率?程度?同一时间跟踪几个问题行为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哪个行为危险或影响最大,需要首先克服?(通常以该行为对患者及他人的危险程度为标准。)
2.定格在困难行为发生时的情境内
•困难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处?发生时患者与谁在一起?
•发生了什么?考虑一下外部噪音、人群、结构化的和可预计的因素。患者是不是对某些事情不确定?
•困难行为出现时还有其他人在附近吗?在做些什么?
•患者期待接下来做什么事情?这种期待明显吗?这种期待容易实现吗?他有能力应付这种期待感吗?
•患者的情绪状态是什么?他害怕吗?紧张吗?焦虑吗?过度受刺激吗?
•何时、何地、与何人在一起时,这种行为不会发生?你可以看到在一个情境下而不是另一个?什么元素被忽略了或被表现出来了?
3.寻找诱因
•是谁命令患者必须干什么吗?
•这个困难行为是不是患者对某些带有情绪色彩词语的特定反应?尤其是“不好、不行、站住、那是错的”等,或一些带指责性的言辞。
•患者有没有突然意识到什么事情,或正在期待什么事情?
•是否因为患者期待的事没有发生?
•如果诱因确定了,有多少次当诱因被激活的时候患者没有以困难行为做出反应?
4.结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确保一个可预计的反应(孤独症儿童希望得到一个可以预料的反应以保持“一致”)。
•当这个孩子发生困难行为时,纠正他行为的人应当保持一致。如固定住孩子的双手等待他稳定下来。
5.含意:这是什么
•这个行为是用来帮助表达患者感觉的吗?
•患者是否用这个行为来逃避的一个环境或抗拒命令?
•这个行为是否是一个患者想要得到什么的一种途径?
例如,想要参与某个活动、得到某件物件或受到他人关注等。
•普遍目的:回避;想要告之期待做什么、表达情绪——我很焦虑、生气或受伤”等;受到刺激——不同寻常的感觉爱好,比方说,有些患者总是扔东西,这不是因为生气的缘故而是他喜欢看东西在他的视线内移动;需要受注意;要维持秩序;要填满“空隙”或者期待他的困难行为带来可预计的结果,来满足他的一个习惯。
6.预防
为了预防孤独症儿童出现困难行为,我们可以问自己以下个问题:
•我们可以避免一些诱发孤独症儿童困难行为的设施和情境吗?
•我们可以减少命令、诱因,然后慢慢重新介绍它们吗?
•这些设施和诱因可以得到改变吗?通过结构更优化的介绍或者更加明确表述期望值?
•当困难行为没有发生的时候,我们可以从这个情境中学到什么?
7.新的替代技能和行为
为了帮助自闭症儿童克服其困难行为,我们必须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我们想他以何种新的行为来替代困难行为?
•他要学习什么样的技能去应付困难的情境?
•他怎样可以以一种令人接受的方式得到同样的行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