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贫困户残疾儿童可享全额救助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 李婷)《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公布,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办法”将惠及平江、沧浪、金阊、高新区内7岁以下年龄段的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儿童可以得到全额救助。据市残联的相关人士透露,这一重大惠民政策目前在省内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和条件为:(一)具有本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和苏州高新区户籍的。(二)年龄在6周岁以下(含6周岁)。(三)经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四)在市残联指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救助标准为: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对贫困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儿童实行全额救助,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补助50%。
救助办法为:(一)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区残联初审后向市残联申报,经市残联审核并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康复需求评估。(二)经评估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到市残联指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三)康复机构要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整的康复服务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先行垫支,凭康复机构开具的发票、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的协议到苏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销。另外,“办法”执行前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不需再次评估,可凭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申请。
(姑苏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