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优先购经适房
省残联解读鄂版《残疾人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亮点”
本报讯(记者 望隽)我省将结合全省300多万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75条,比现有实施办法多出32条。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解读征求意见稿的亮点。
残疾人优先购经适房
应当优先照顾城镇残疾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廉租房范围,应当对特困残疾人实行实物配租。
困难残疾人应享社保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应当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五保供养范围。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取消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康复。
立法应听取残疾人意见
制定地方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应聘受歧视可起诉
在招工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新闻
本报读者热议征求意见稿——
希望扩大残疾人补助对象范围
本报讯(记者 望隽)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本报开通热线听取读者意见和建议(详见本报25日报道)。截至昨日,40多位读者分别打来电话、发来邮件,表达对这部法规,以及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想法及建议。
汉口的华女士来电说,她20岁的儿子患有自闭症,丈夫只能常年在家陪护儿子,仅自己在外工作,经济状况很不好,但因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不了残疾人专项补贴。华女士认为,“残疾人所享补助政策不应完全与低保挂钩。”
武昌的谢先生也有类似建议。他说,家里有脑瘫患者,本身没有生活能力,但因为和父母一起生活,享受不到一分钱的低保,“希望湖北能扩大补助对象的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国家政策的阳光。”
读者肖先生认为,目前城市和农村对残疾朋友的保障力度都越来越大,但位于两者接合部的乡镇则成了“夹心层”。肖先生反映:“我有个亲戚住在应城市黄滩镇,视力有残疾,现在带着孩子,靠家电维修和亲友们救济维生,他没有土地,没有工作单位,也享受不到任何残疾人保障措施,日子过得非常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