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儿上学遭1:49的联名调离该去还是留
除了自己的妈妈之外,全班没有一个同学家长想要青青(化名)留下来,面对这样的局面,青青(化名)是该去还是留呢?
青青(化名)的行为遭到家长上书
他上课随意走动,开关电灯;他午休时火烧床单,用剪刀剪断电线;他脾气暴躁,曾把热水泼到同学脸上,这一切只是源于他是一个自闭症患者,他也不想这样,不想有这样的异常举动,不想其他同学和家长投来异样的眼光,可是,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于是,开学第一天,青青(化名)所在的班级一共50明学生,49个同学的家长却因为青青(化名)的异常举动联署了一封请求书,罗列上述“罪行”,要求学校将青青(化名)调离这个班,否则就集体罢课。
自闭儿也有受教育的权利
对于一个拥有50名学生的班级来说,如果将1名学生拒绝在教室门外,就可以留住49个学生的继续学习,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是否该行,是否公正?而对于这个拥有一个特殊孩子的班级和这个班级的其他孩子,也许这才是他们应该上的“开学第一课”:一个人的权利是否就一定小于一群人的权利总和。
青青(化名)和青青的妈妈唯一可感到高兴的是校长并没有劝退青青(化名),校长没有因为人多还是人少而作决定一个孩子上学的去留,更没有剥夺一个孩子的真正受教育的权利。他说,“每个孩子都有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它,因此,这“1个”,直到现在还继续留在教室里。
人们理所当然的站在了多数人的一边
可更多时候人们会理所当然地站在多数人这边。比如在辽宁的一个小村庄里,为了61个孩子,学校就剥夺了1个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个孩子出生时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学生集体罢课,有的家长跑到乡政府上访。罢课第3天,校长顶不住压力,让孩子的母亲把他领回家了。
后来,“1个”在村委会里有了自己单独的教室和老师。可他没有同学,更别提集体生活和校园生活了。
如果在美国,拒绝他的这所学校很可能面临高额赔偿。美国一所私立中学曾因拒收一名13岁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入学,被司法部裁定违反《美国残疾人保护法》,须向这名学生赔偿7万美元。
令人遗憾的是,另一个“1个”以更大的悲剧收场。河南一所县城中学里有个“问题少女”,她打起架来比男生还厉害,被称为“惹事妖精”。班主任让大家民主决策,投票决定她的去留。在全班38个同学中,有26人希望她的家长把她带回家。
3天后,人们在学校后面的水渠中找到了她的尸体。
她的同学和老师可能并不知道,民主不是只有少数服从多数,还包括个人发展的自由、容忍以及平等。他们在以一种隐性暴力,对抗她的肢体暴力,这种暴力的名字就叫“大多数”。
功利主义的观点认为,我们应该谋求共同体的幸福最大化。但没有尊重个体的权利,仅仅考虑满意度的总和,很可能恣意践踏个体。
专家讲述
美国学者迈克·桑德尔曾在哈佛公开课上讲过这样一个小故事,让他的学生陷入道德困境:如果你是电车司机,正沿着轨道疾驰,突然发现前方有5个工人手持工具站在轨道上,你试着停下来,可刹车失灵了。这时你注意到右边还有一条岔道,上面站着1个工人,撞死他就能救另外5个,你会不会拐弯?
大多数人举手同意转动方向盘。“当可以只撞死1个人的时候去撞死5个人,这样做不对。”一个女生说。
少数人觉得应该直行。“这与种族主义和集权主义的诡辩一样,为了拯救一个民族而消灭另一个民族。”一个男生说。
桑德尔没有给出“正确答案”,他只是想让坐在底下的学生意识到,有时候觉得理所应当的选择,不一定是公正的。或许,在这个9月,青青的班里也应该展开一场这样的讨论。
选择一个还是很多个,这似乎是个艰难的选择,但是总要做出选择和决定,因为问题总是要解决的。青青(化名)能够留下来继续学习,继续一个孩子本该享受的校园生活,难道不是大家想看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