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撰文:为残疾人创造美好的小康生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残疾人的殷切期盼
残疾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态。在过去很长的历史时期,残疾人曾经被歧视,甚至被遗忘在社会的角落里。今天,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残疾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过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较快增长,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康复服务不断拓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兄弟姐妹和他们的家庭对小康生活更是充满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要推动我过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李克强总理在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时强调:“我国社会事业本身属于短板,而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这句朴实而温暖的话语,是党和政府的庄重承诺,是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心声愿望,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保障 残疾人基本民生,特别是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基本民生,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在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同时,解决好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对于残疾儿童,《意见》提出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到6岁残疾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 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让残疾孩子能够在最佳康复期得到适宜的康复,最大限度恢复和补偿功能,为孩子一生的幸福打下基础。这些特惠保障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普惠性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将进一步织密织牢残疾人民生安全网,解除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意见》对残疾人教育问题予高度关注,要求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特别强调推行全纳教育,倡导更多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
团结带领残疾人兄弟姐妹同奔小康社会
《意见》提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国人民一道同奔小康社会。人的生命总是不屈的,人总是对生活充满渴望,并且不畏一切困难去创造,而生命在追求和创造的过程中就有了更大的意义,残疾人更是如此。我期待也相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社会的帮扶下,残疾人兄弟姐妹会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而努力,和全国人民一道追求,创造更加美好的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