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精神发育迟缓?它和大脑发育不全等是一回事吗?
精神发育迟缓(Mental Retardation)的主要特征为精神活动的发育停留在比
较低的水平上,突出地表现为智能低下,学习困难或不能学习,不能适应生活和社
会的需要。它不是独立的疾病单元,而是一组疾病的总称。它既可为器质性改变的
单一作用,又可为缺乏足够的文化教育所致,变可两者兼有之。世界卫生组织(WHO)
修订的国际疾病分类第九版(1978)及美国精神病学会(1980)编制的精神疾病诊
断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均采用精神发育迟缓的诊断名称。过去我国通常采用
精神发育不全(Oligophrenia)、精神低能(Mental SUbnormelity)、低能
(Feeblemindedness)、精神残缺(Mental Handicap)等名称,较接近西欧及俄罗
斯的用法。精神发育不全名称是克雷丕林()首先提出的。我国神经精神病学会
(1981)通过的精神疾病分类中仍使用精神发育不全这一诊断名称。但黄山会议
(1984)则通过新的精神疾病诊断分类标准,采用了精神发育迟缓的术语取代精神
发育不全。精神发育不全的概念一般是指发生在婴幼儿期,特别是在2岁前受先天或
后天各种有害因素的损害,使脑正常发育受阻,导致精神发育尤其是智力发育受阻。
脑发育基本成熟后(通常指5、6岁后)各种因素引起的精神发育障碍、智力低下则
不包括在本病的范畴以内。近年来对人类发育阶段的研究,倾向于认为人脑的发育
到16-18岁才基本完成,故在18岁以前各种因素引起的精神发育不完善及智力低下,
均包括在精神发育迟缓的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