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精神发育迟缓疾病
人类社会产生以后,人们在认识自然界和社会的同时也逐步认识了人类本身。
在公元前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时,已有无脑儿及头颅畸形伴严重智能障碍的
记载。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吕氏春秋·尽数》中记载有:“轻水所多,秃与瘿人。”
瘿与(病字头加音),不能音也,就其临床床描写来看,很像今天的克汀病患者。
尽管人类对本病认识得很早,但仍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如在古代欧洲,开始人们把
呆傻者认为是“魔鬼附身”,在我国古代被称之祖宗无德的因果报应。奴隶社会开
始阶段的一法法律规定了从肉体上消灭有各种缺陷儿童的条文,不准这种儿童有自
下而上的权利,火焚其身,以致患者无辜地牺牲了生命。在奴隶社会的后期和中世
纪宗教势力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法律仍禁止有缺陷的人参与社会生活。直至欧洲文
艺复兴与资本主义开始萌芽之后,西方社会才发生了变化,缺陷儿童做人的权利开
始得到初步承认。自由、平等、博爱要破了中世纪封建思想的束缚,但在我国变化
不大。到了十六世纪,国外已有人对精神病人进行较科学的分类,研究了智力落后
者的心理创伤。十七、十八世纪,智力落后儿童(包括盲、聋)教育机构在欧洲各
国纷纷建立。1972年法国医生比奈(Pinel)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第一次在法国一
家精神病院里将病人从锁链中解脱出来。比奈的学生爱斯基罗(Esquirol)继续了
比奈的事业,并写了精神病的第一本专著。十九世纪的中期,有人对智力落后者在
临床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这些儿童的主要损害在注意、本能、意志、智力
等方面。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以及现代心理学的发
展,促使缺陷儿童研究也相应地得到了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便在智力研
究上投入了大量资金,逐步形成了脑科学的专门研究领域。
我国虽先后在广州(1898)、北京(1906)、苏州(1923)、上海(1935)、
成都(1944)、南京(1947)等地开设了精神病医疗机构,但在解放前,我国精神
发育迟缓者仍过着牢狱般生活,与囚犯、流浪汉、乞丐等并列或住在一起。1949年
后,精神发育尽缓者待遇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但长期来这方面研究仍较为薄弱。1981
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上海脑研究所,以后陆续建立了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所,上海
市神经病学研究所、上海市儿科研究所等。目前我国精神发育迟缓及脑研究成果已
与国外开展了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