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研究何其难
最近,上海《文汇报》及时详尽地报道了美国医学研究的一项重大成果:发现16号染色体的短臂11区2带微小异常(缺失或重复)与自闭症密切相关。这一成果在国际权威刊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得到科学界的高度评价。这是因为,自闭症或孤独症是婴幼儿较常见且发病率上升的疾病。这种病病因不清,无明确有效的诊断方法,一般要到8岁左右才能诊断,此时已丧失了早期干预治疗的机会,会带来终生的痛苦。现在好了,新发现有利于自闭症的及早诊断和防治,给自闭症患者和家属带来了福音。
这一发现之所以引人注目,还在于它是大协作的产物和最新范例。该研究以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和哈佛大学儿童医院为主体,并联合了哈佛大学所在地波士顿地区14个大学,研究所和医院组成自闭症研究协作组,同时又与霍普金斯大学、冰岛deCODE研究所等协作。论文发表时,署名作者多达23人,还有数十个团体作者。正由于大协作,该研究样本多,患者和家属近4000人,对照组更高达20000多名。而且,3个团队应用不同的技术平台,独立进行病例分析,却得到了相同的结论。这就使他们的研究成果可信度高,说服力强。
读了相关报道,感慨系之,不吐不快。协作研究不知讲了多少年,却越来越难、越来越稀罕了。中科院原院长周光召2007年岁末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尖锐批评一些科学工作者缺乏合作精神、团队精神,认为这是影响我国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问题之严重。
按理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协作研究有优良的传统,为什么却反倒难了呢?依我看,一是理念出了偏差,一是利益发生冲突。
组织此次自闭症研究协作的重要人物之一是哈佛大学儿童医院基因诊断研究室主任吴柏林博士。2005年,全球华人生命科学家在上海举行大会时,我有幸认识了他。他为人非常谦和、热忱。人在美国,但一直和中国(尤其是京沪)科学界保持着密切联系,其目的就是寻求友谊和协作。在他看来,科学研究要取得重大成果,不搞协作是不可思议的。不过,有的人却认为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研究,主要靠个人的天赋和努力,难以协作。这可能并不符合科学的历史与现实。当然不能否认和贬低个人的天赋与努力,但我们看到,早在科学还处于个体研究的17世纪,像牛顿这样的旷世奇才已在探寻协作。他和皇家天文台首席天文官弗拉姆斯蒂德保持着密切联系,经常询问天文观测资料,讨论相关问题。实际上,这便是协作的雏形。至于当今,由于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交叉越来越多,需要协作已成为共识。我们要确立这样的理念:协作是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和趋势。
更重要也更实际更难办的是利益冲突。应该承认,协作研究确实会带来诸多棘手的利益分配问题。谁牵头,牵头者与具体研究者特别是主要研究者关系如何,牵头者有何权利、义务?参与者有何权利、义务?有了成果,怎样署名,怎样申请专利,怎样分配奖励、荣誉?科学界向来重视优先权。现在实行市场经济,职称、待遇等均与成果紧密挂钩,谁不看重?为此,协作研究要妥善处理利益冲突,能事先作出明确规定的,尽可能明文规定,有章可循。但是,首先不能斤斤计较,过于看重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不能参与协作又不尽心尽力,处处保护自己、时时提防别人。有了想法、进展,甚至连自己的老师或上司、学生都保密,却又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如此小肚鸡肠、貌合神离,如何协作?到头来,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其次,协作成功,大家都沾光、得利,岂不美哉、快哉?如果没有此次自闭症研究的大协作,吴柏林、沈亦平等华人科学家能那么长进、那么风光吗?当然还有公众利益、科学利益。一眼便能看出,协作比不协作好、得利大。
我真诚希望,扎扎实实总结我们自己新时期协作研究的经验、教训,拿出典型案例,让协作研究促进我国科学的发展和科学工作者的成长。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