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关注弱势群体 补助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康复
近日,漳州市政府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一系列办法和规定。根据意见,2012-2015年,漳州将逐步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基本养老制度改革和就业扶持方式创新,并从资金、组织、信息、合力等方面强化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城镇弱势群体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在对0至7周岁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方面,漳州市政府出台的《漳州市0-7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办法》规定,每人每月可享受补助200元。
漳州市户籍、有第二代残疾证的0-7岁残疾儿童 (自闭症儿童可免证),在经省、市残联认定的定点公办、民办康复机构接受半年以上康复训练,并与康复机构签订协议的,均可接受补助,由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