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0-6岁残疾儿童的调查与思考
按照中残联、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行2001年全国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的通知》,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儿委办公室与市残联在2001年5月至7月,认真开展了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取得了全市残疾儿童发生率、致残因素及康复需求等大量数据,为开展残疾儿童工作、发展社会助残事业取得了大量可靠依据。现将参与调查中的几点思考汇报如下:
第一,营造社会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人们欣喜地看到,与上次抽样调查相比,儿童残疾发生率由1987年的3.76%降到2001年的1.12%,14 年间,残疾儿童发生率减少了2.6个百分点,这是社会进步的反映。但是,按照现有发生率推算,社会上的残疾儿童仍有相当数量,在常州市约有3300名,在全省将数以万计,在全国将达100 万左右,这是弱势群体中最困难最脆弱的一群幼苗,他们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而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动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就是各级政府关爱残疾儿童的一种生动体现。就以常州市来说,改革和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市残联、卫生、公安、财政和统计等部门积极联合协作,组织54 名医师、调查队员和数以百计的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用了66天时间,在2个区5个街道36个社区,对5332户家庭的5350名儿童进行抽样调查,经过认真筛查和分科诊断,对照标准,确认了残疾儿童等级。这次抽样调查,组织严密,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确实是关爱残疾儿童的积极行动。但是,社会上也有少数人士认为残疾儿童工作无碍大局,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必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到关爱残疾儿童也是关系保护尊重人权、推进社会文明、提高民族素质的大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增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残疾儿童事业的责任意识,齐心协力解决残疾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
第二,最大限度地预防儿童致残因素发生
这次调查,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由专科医师确诊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听力五类残疾儿童,属先天性致残的占19.30%,后天致残的占29.82%,原因不明的达50.88%。调查发现,环境污染是先天性缺陷和畸形发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早产、产伤和新生儿窒息易使新生儿脑瘫、癫痫和智力低下;病毒感染、药物中毒、看护不当,也是儿童致残的一种因素;不科学的生活方式同样是造成畸形儿和儿童孤独症患者不断增加的重要原因;值得提到的是在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发生率2001年比1987年明显下降的同时,精神残疾发生率即孤独症残疾发生率却由0上升为0.14%,这显然与环境影响、精神刺激有关。即使是致残原因不明的病例中,实际上多数也与上述种种因素或多或少关连着,只是未曾找到有据的解释而已。为此,需要从宏观到微观上采取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儿童致残因素的发生。如:(1)从相关的保护儿童、卫生保健、助残扶残的法律、条例中,增添预防儿童致残因素必要措施的内容。(2)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和家庭的环境保护状况,提高空气、饮水质量。(3)严格按照婚姻条件组成家庭,加强婚前健康检查、健康教育,控制有害遗传,提高出生人口质量。(4)经常做好妇女四期保护工作,努力改善孕妇的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尤其要切实关注孕产期保健,确保高质量的接产服务。(5)加强婴幼儿卫生保健措施,认真改善婴幼儿的疾病预防、医疗、看护和教育服务。(6)广泛宣传合理、安全的用药知识,大力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三,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工作
调查了解到,96.5%的残疾儿童渴望到医院或到有关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已经或正在接受康复的仅有43.86%,其中在医院和有关机构接受康复的占15.79%,家庭康复的为28.07%,56%的残疾儿童尚未采取措施接受康复治疗。有关研究表明,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能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因此应重视对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训练。具体要抓好这样5件事:一是继续认真开展智残儿童功能训练、肢残儿童功能训练、聋儿康复等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开展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与训练研究。三是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帮助家长树立康复理念,掌握相应残疾的康复方法。四是从政策上鼓励有关企事业单位生产、供应价廉质优的矫形、导盲、助视、助听和肢体自助等康复器具,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五是热情资助经济困难户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投资,有关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有残儿的困难居民和困难职工,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表示对残疾儿童康复的支持。
第四,着力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
残疾儿童的生理缺陷和心理障碍,形成了对残疾儿童教育的特殊性,即应包含补偿教育、基础教育、生存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些教育,都应从娃娃抓起,以更多地满足精神需要来弥补生理缺陷带来的伤害,进而从小培育他们融入社会、笑对人生的乐观情趣,引导和帮助他们成为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残而不废的劳动者。为此建议:(1)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统一规划对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体系,给予人力、财力、物力和教材的特殊安排。(2)创办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残疾儿童幼儿园,通过科学系统的训练课程和有丰富幼教经验的老师,最大限度地挖掘残疾儿童的智力潜能。(3)建立具有相应规模、拥有现代化教学设备和良好教学环境的培智学校,切实改变对智残儿童教育滞后的困境。(4)进一步改善现有聋哑学校的教学条件,为帮助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更高程度教育提供良好环境。
第五,建立关爱残疾儿童工程的科研机制
儿童残疾的预防和残疾儿童的发现、医治、训练、教育,面广量大,时间久远,细致复杂,需求紧迫,课题重大,是社会发展事业中的系统工程,需要用积极的科学的态度认真对待,有必要建立关爱残疾儿童工程的科研机制。为此建议:首先,要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状况的定期普查和跟踪调查机制。包括:在人口普查中列入残疾儿童相关指数,定期组织残疾儿童的抽样调查,既易引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注,又能经常定期掌握残疾儿童概况,便于政府统筹安排;卫生部门对新生婴儿检查时,有责任把生理缺陷状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鉴定;在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招生体检时,也有责任把生理残疾状况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对已确诊为残疾儿童对象的,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档案,并定期跟踪调查;所有这些,都应建章立制,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其次,要制订和实施残疾儿童防治科研方案。针对各类残疾标准,排列相关专科的预防、医治和训练的课题,拟订中长期和近期的科研计划,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经费和时间要求,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造福社会。再则,要开展残疾儿童成才教育科研活动。从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和残疾人才价值的高度来看,理应涌现战胜残疾、奉献社会的众多人才队伍,这就需要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来培育,因此,这是教育科学中的特殊教育学,需要组织和支持一批热心特殊教育事业的教育家,潜心残疾儿童成才教育的科研活动,甘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多作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