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家庭教育康复的支持和措施
《世界人权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都承认家长在引导和参与子女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指出家长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家长有责任照顾和保护子女,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家长应该参与家长协会或相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为改进子女的教育以及全体儿童教育而努力,家长有效参与是保障家庭和学校之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前提条件。尤其是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必须参与到子女的相关教育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等过程中。美国1975年颁布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The 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即94—142公法也赋予了家长参与残疾儿童诊断、参与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参与残疾儿童的安置决定的权利。所以,考虑到孤独症儿童的身心特征,家庭参与到其教育康复活动中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也是家长不容推卸的责任。
入学校接受教育康复训练.但却对学校的一套教育康复训练方法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当家长和学校的观点发生分歧后,可能会使双方产生冲突,这不利于学校开展系统的教育康复工作,其结果也会直接影响到孤独症儿童的发展。
以上三种态度都会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家长应正确面对孩子的问题,及时寻求学校教育康复,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是家长保障子女受教育权、履行家长应尽义务的基本体现。家长应该主动参与到学校工作中,做好家校协调工作。
1.建立资源教室,提供个别化训练
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建立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专门支持服务的资源教室很重要。20世纪60年代末.资源教室由美国首次倡导成立,自此获得推广。资源教室配有资源教师以及多种资源.如教材、玩教具、教学媒体、图书设备、评量工具等。、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既要促进资源教室的最佳配置和优化组合,在硬件层面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还要通过资源教室实施制度制定、模式运作等方面的工作来加强资源教室的软件建设。资源教室的建立有利于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开展,促进孤独症儿童的学业、行为和情绪等方面的发展;也有利于整合学校资源,充分运用教育康复资源,达到更好的教育康复效果。
在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过程中,资源教师可以利用个别训练时间对他们进行认知、动作、注意力、言语、行为等方面进行训练。资源教师分为定点和巡回两种形式。资源教师可以采取抽出或入班两种形式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采取人班服务效果较好,因为这样做能够尽可能保证孤独症儿童在集体环境中学习生活,促进他们融入集体生活中。
2.组织班级学生为孤独症提供支持服务
孤独症儿童参与集体活动较为困难,人际交往不主动,所以,教师可以为他们安排一些对他们较友好的学生作为固定伙伴,并以一对一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有些学生可能会自发地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帮助,这时需要教师对此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对这类学生给予进一步引导,从而使他们提供的帮助更具有实效。每位孤独症儿童在班级中都可以有一名或数名为他们提供支持的同伴。对同伴支持者的培训非常重要。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磨合,促使双方逐步适应彼此的方式,教师随时给予监控指导。除了给予学业支持外,也要重视对孤独症儿童适应生活,提高生活技能及社会技能等方面的支持。同伴支持者与孤独症儿童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所以在同伴支持者的安排上要尽量减少孤独症儿童因为同伴的原因而产生较多负向情感体验的可能。此外,教师对待孤独症儿童的态度会影响班上其他学生对待他们的态度。因为低年级阶段的学生很容易模仿教师待人的方式和态度,如果教师对孤独症儿童多训斥、惩罚,同伴支持者可能会以同样的态度和方式对待孤独症儿童,这对孤独症儿童的身心发展以及同伴支持者自身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培智学校中,智力落后儿童可以成为孤独症儿童较好的同伴支持者。因为智力落后儿童一般不具有攻击性,性格比较温和,而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比孤独症儿童高,所以,当智力落后儿童作为同伴支持者后,既能够防止孤独症儿童因处于弱势地位被同伴歧视或被欺负的现象发生,也可以使他们通过与智力落后儿童的互动来发展其社会性能力。许多智力落后儿童都很热心,当教师指派给他们这个任务后,他们会很高兴地接受,会主动去接近孤独症儿童,这对建立智力落后儿童的自信心,满足他们的成就感需求也很有帮助。综合各方面因素来说,智力落后儿童都是同伴支持者的最佳选择。尤其是在社会性发展方面支持作用最显著。培智学校教师可以较好地利用这一资源来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
高年级学生在提供同伴支持服务时也相对具有优势。因为孤独症儿童不够主动,而且伴随有异常行为。与他们同龄的学生可能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而高年级学生则相对较容易理解一些,更能明白教师对他们的要求与意图,更具有配合教师开展教育康复活动的可能性。
此外,还要在班级中营造互相帮助的氛围,使每个学生都具有向同学求助、给予同学帮助的意识与行动。在这种班级氛围下,有利于发挥学生作为支持者的优势。
3.组建孤独症教育康复支持服务组
学校教育康复服务的提供应该形成体系,可以通过组建独立的孤独症教育康复支持服务组来实现这一目的。这对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孤独症儿童也是很必要的。因为培智学校、综合学校等一般以智力落后或其他某一类的儿童的教育康复为主,孤独症儿童人数只占其中一小部分,而且是插班到各年级中,学校缺乏专门针对他们特点的系统服务措施。所以,组建专门的支持服务组,统筹、协助教师开展他们的教育康复活动,并进行个案研究,可以保障最大程度地利用学校已有的各类资源,调动相关教师积极参与,分享各位教师的经验,探讨最合适的教育康复方法,使教育康复活动更具有系统性。
学校孤独症教育康复支持服务组的主要构成人员是教育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以及家长三类。教育人员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学校行政人员、资源教师及其他教师,专业服务人员可以是特殊教育专家、心理专家、医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等。家长需要充分参与进来,并具有建议和决策的权利。在这些人员中,要以特殊教育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为主导,他们是学校环境中与孤独症儿童接触最多,最了解他们的人,所以他们是联系各种支持力量的关键。当孤独症儿童需要其他专业服务介入的时候,特殊教育教师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尽可能地保障为孤独症儿童提供足够的发展机会。学校行政人员应该在学校政策制定与管理、人员调动等方面给予特殊教育教师支持。资源教师主要配合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康复活动,并负责个别化教育:计划中的个训过程。
专业服务人员主要为孤独症儿童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早期诊断、医疗服务、语言治疗、物理治疗、学校社会工作、训练、保健等。这些服务不可能单靠教师独自提供,而要借助于不同支持人员的力量,所以不同专业人士进行合作是必要而有意义的。通过合作,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个体力量。整合不同的力量,使局部力量之和大于整体力量..建立教育康复支持服务组是促进各类专业人员参与.促进合作的有效方式。
当然.家长也应该参与进来。有些学校为家长安排了候客室,当家长送子女上学后.会在候客室等候,直到孩子放学。学校没有邀请家长参与到孤独症儿童学校教育康复活动中,那家长的这段等候时间便浪费了。当然,家长参与过多在某些情况下确实会干扰正常的教育康复进程。但从孤独症儿童自身发展来说,家长是他们最亲近的人,家长的参与对他们身心发展是有益的。然而当家长有时间参与,学校却没有提供参与机会,#p#分页标题#e#而造成家长资源浪费的情况是不必要的。家长参与可以分场合,如上体育课时协助孩子排队,参与运动,而不让他们乱跑,个训时帮助实施训练,如感统训练,语言训练等,这能减轻教师的负担。教师可以视情况安排家长参与的范围与程度。
此外,在孤独症教育康复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采取校本模式来开展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工作,编制适合本校孤独症儿童实际情况的校本教育康复方案,也可以促进其学校教育康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