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三)
(b) 实施辅导教学— 预备教材和教具,进行辅导教学,评估和记录学生的学
习及行为表现,并因应他们的学习进展调整教学方法;
(c) 评估教学成效及作出跟进— 定期观察和评估教学成效。当学生在学习上
显著进步、倒退或停滞不前,须尽快检讨及修订教学计划和辅导模式;
(d) 与其它教职员合作— 主动与原班教师及有关的教职员密切沟通,以了解
学生的整体学习进展。透过交流教学经验和心得,彼此就处理学习和行为
方面的问题寻求共识,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e) 与家长沟通和合作— 定期通知家长有关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度,鼓励家
长协助学生在家中延续学习,应用所学知识。教师可透过学生手册或家校
通讯簿交代学习内容;
(f) 参与家长培训并举办家校活动,向家长讲解教导子女的技巧,以及提供情
绪上的支援;
(g) 保存个别学生的记录— 为接受辅导教学的学生开设个人档案,并保存下
列记录,以便有关的教职员、家长和教育署人员查阅学生的学习进展和情
况:
自闭症儿童能力测量表及评估记录表(附录十一及十二)
学生个别学习计划表(附录二)
个别/小组辅导计划表(附录四及五)
学生表现观察记录表(附录一及十三)
其它有关资料,例如教育署的文件,以及学生的个人数据等。
(h) 担当其它校内职务— 除负责辅导教学工作外,其它职责均与校内其它教
师相同。
教师的调配和培训
3.8 学校宜安排曾受特殊教育训练的资深教师负责辅导工作。负责的教师须有耐性和爱
心,对自闭症有确切的认识,能接纳学生,并愿意努力帮助他们克服自闭症带来的
障碍。
3.9 学校宜安排多些教师参与辅导自闭症学生的工作。例如:获派两名辅导教师的学
校,可成立辅导教学小组,把辅导教学工作交由四至六位教师分担,使他们既可负
责辅导教学,又能参与课堂的教学工作。学校亦可安排全校教师轮流参与辅导教
学,让大家都有机会体验辅导工作。
3.10 对于初担任辅导工作的教师,学校应预先给予校本培训,让他们了解自闭症学生的
学习困难、特性和需要,掌握基本的教学技巧。同时,学校可安排资深的辅导教师
为新任教师提供支持。此外,学校亦应鼓励教师建立切磋教学的文化,透过共同备
课、讨论及互相观摩,促进教学交流。
3.11 如有需要,学校可自行编订辅导自闭症学生的教师手册,以便参与辅导的教师有所
依循。
督导和推动
3.12 要顺利推行辅导教学计划,校长的支持、推动和督导至为重要。除了积极参与推动
工作外,校长应委任一位计划统筹人,全面策划有关工作。校长及计划统筹人的职
责建议如下:
(a) 校长
. 积极支持自闭症学生,推动全校参与的文化并促进教师的团队精神,以
达成辅导教学计划的各项目标;
. 委任经验丰富、热诚及主动进取的教师为计划统筹人。如由主任教师担
当,则更方便他调配资源;
. 挑选适当的人选担任辅导工作;
. 确保教育署提供的额外资源能充分用于自闭症学生的辅导教学;
. 监察和评估计划的成效,并将总体建议列入学校周年计划的关注事项,
作为改善辅导计划工作的指标。
(b) 计划统筹人
. 参考上一年的检讨结果和建议,与教师一同制定辅导教学计划的周年工
作计划和发展路向;
. 整体策划及统筹教学资源;
. 向学校建议辅导教学的模式、时间表(请参考附录六)和教师人选;
. 定期召开辅导教学小组会议,商讨教学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及检讨计划
推行的成效;
. 加强与校内教职员的沟通,并就推行辅导教学的策略寻求共识;
. 向校长反映推行辅导教学时遇到的困难,并在有需要时向教育署或其它
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支持;
. 为新入职的教职员及其它教师安排培训、观课及分享教学心得的机会;
. 策划家长培训和家校活动,提供教导子女的意见和情绪上的支持;
. 开立档案并有系统地保存辅导教学计划和学生的记录,包括评估学生学
习进度的记录(请参考附录七);
. 学年终结时,与其它教师评估和检讨计划的成效,提出改善建议(请参
考附录八的自评量表),并向校长作总结报告。
教育署提供的资源和支持
3.13 自一九九三年起,教育署在轻度和中度弱智儿童学校所推行的「特殊学校自闭症儿
童辅导教学计划」,除以原有一对八的师生比例支持经评定为典型自闭症的学生
外,亦同时以一对十六的师生比例,照顾具有部分自闭症征状的学生。
3.14 目前,教育署向学校提供额外的辅导教师人数,是根据学校所取录的自闭症学生人
数,按每名辅导教师负责十二名自闭症学生的人手供应比例而定。
3.15 学校推行「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除可获加派辅导教师外,还可获
教育署发放开办津贴,以购置所需的家具、设备和教材。有关物品的建议清单,请
参阅附录九。
3.16 教育署会定期为参与辅导教学计划的教师举办研习工作坊和经验分享会,以加强他
们对自闭症学生的认识,提高辅导技巧。教师亦可藉此机会交流心得,建立互相支
援的网络。此外,教育署亦会与学校合作,共同探讨教学策略的成效或制作辅导教
材。
3.17 推行辅导教学计划的学校,有需要时可向教育署督学、教育心理学家、言语治疗师
及学校发展主任寻求专业支持,包括咨询专业意见及驻校心理辅导服务等。
3.18 此外,教育署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汇集各类有关特殊教育的教材和资源,包括
教导自闭症学生的最新资料,供教师参考。教师亦可透过其资源中心的网站
(http://serc.ed.gov.hk),与其它特殊教育工作者分享教学经验及交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