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二)
第三章「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的推行模式
目的
3.1 兼有弱智的自闭症学生,由于多了一重认知方面的障碍,故有较大的学习困难。有鉴于此,教育署在弱智儿童学校推行「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为患有自闭症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情绪和行为上的种种障碍,加强适应常规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能力。
服务对象
3.2 本计划为就读轻度及中度弱智儿童学校的自闭症学生而设。他们须经有关的专业人
士评估及推荐,才可接受这项服务。现时,教育署除接纳公营诊所、医院和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转介的个案外,亦接纳由具有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精神科或儿科医学院院士资格的医生评估及转介的个案。
3.3 学校如发现个别学生有自闭症倾向,应尽快转介他们往有关机构接受评估。如学生被鉴定为患有自闭症,学校须及早为他们提供辅导服务。
3.4 学校须确保学生已鉴定为患有自闭症,才可安排他们接受辅导服务,并且向教育署提供该学生的评估资料。此外,学校须定期向教育署更新取录的自闭症学生名单,
以便安排辅导教师(以下统称教师)提供有关服务。
辅导教学的推行模式
3.5 为让自闭症学生融入常规的学校生活,学校宜将他们按年龄编入适当的班级,再由教师因应他们的需要、学习表现和教学活动性质,安排以下不同模式的辅导教学。
(a) 个别辅导
. 对象可以是未能适应学校环境的初入学学生,或是那些过度活跃及有情
绪、行为问题的学生;
. 着重训练学生的基本学前技能,例如专注力、安坐等,引发他们的学习
动机,并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 教学安排宜每日紧密进行,使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和有效学习,但每
课节时间不宜太长;
. 当学生有明显进步,一对一的个别辅导应逐渐由其它辅导形式取代,以
培养他们的社交和群处能力,同时也能更有效地运用教师资源。
(b) 一对二辅导
. 学生掌握了基本学前技能后,可编为二人一组接受辅导,重点训练学生
听从指示的能力;
. 教师教导其中一位学生时,亦同时训练另一位学生自行学习或继续活
动,以培养单独学习和活动的能力及习惯,使能在课堂上与同学一起学
习。
(c) 小组辅导
. 按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学习需要分组,例如沟通、独立生活技能、社交技
巧等训练小组,并设计合适的学习内容,以加强学习的互动和趣味性。
然而,教师要密切观察每个学生的反应,确保他们从小组训练中获得预
期的教学效益;
. 除了在校内进行小组辅导外,教师亦可安排校外学习活动,增加学生与
他人接触及沟通的机会。学生在真实环境学习,体验实际生活,不单能
加深对生活规范的认识和理解,亦能实践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 将学生与一些能力较高的普通弱智学生编成一组,使他们在朋辈的协助
和示范下学习。这种模式尤其适用于训练社交群处和沟通技巧,让他们
从游戏和活动中学习。
(d) 入班支援
. 主要为那些在沟通、社交及行为方面均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而设:
与学生原属班别(以下统称「原班」)的教师进行协作教学,协助学生
适应课堂上课的模式,鼓励他们融入课堂与全班同学一起学习,并
在有需要时为他们提供个别指导或实时修订学习活动;
进行协作教学前,两位教师应一起商讨和策划课堂的学习活动,互
相配合,各司其职;
. 对于那些未能适应课堂学习模式的学生,教师亦可入班支持,藉课堂观
察,找出学生的具体问题,然后与原班教师商讨处理方案,为学生安排
适切的辅导,使能尽早适应常规课堂活动。
. 教师可观察、记录(请参考附录一)及检讨学生在原班课堂中的表现,作
为策划辅导教学的参考。
(e) 跟进辅导
. 学生如能主动参与原班学习,则应减少固定的辅导课节,尽量让他们留
在原班上课,使能有较多机会与其它同学一起学习;
. 教师可安排学生参与辅导教学计划下的校内和校外活动,以加强他们所
学到的沟通、社交和群处技能;
. 教师须与原班教师保持紧密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并按其表现安
排跟进辅导。举例说,若个别学生的适应能力有所倒退,教师可再为他
提供较密集的辅导,以巩固原先学到的技能。
3.6 当学生适应了原班课堂学习后,以上(a)至(c)项的抽离模式辅导应尽量减少。教师须定期检讨现行辅导模式是否切合学生需要,并按学生的学习表现和进展作出灵活安排。
教师的职责
3.7 教师的职责应包括:
(a) 编订个别学习计划— 每个自闭症学生在认知、沟通、社交群处和适应方
面所遇到的障碍不尽相同,教师须准确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成长进展和
实际生活需要,从而编订合适的个别学习计划(请参考附录二),订定学习
目标和学习范畴的内容,使学生能有效地学习。此外,教师亦应帮助他们
掌握有效的沟通方法和社会认许的行为模式,并处理偏差行为。教师可参
照下列步骤,拟订辅导计划(辅导教学流程图见附录三):
. 厘定学习基线
参考学生的心理评估报告,了解他们在各方面的能力;
利用有效的工具评估学生的能力,分析他们的强项和弱项;
观察学生的整体表现,并征询有关人士(如班主任、家长等)的意见,
以厘定学习基线。
. 制定学习计划(请参考附录二、四及五)
与其它教师、专业人士及家长商讨,订定学生的长期和短期学习目
标、学习重点和进度;
课程设计应尽量涵盖各基本范畴(详情见第四章4.4 节),按学生在
个别范畴的表现,选出最需要学习的项目,作为训练目标;
编订教学计划,拟定具体清晰的教学目标,编排学习活动、教学程
序和策略,决定辅导模式、地点、施教日期和所需时间;
设定客观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并因应学生的喜好,制定合适、有效
的奖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