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基本内容的选择
1. 从浅近易懂入手,逐步提高
给孩子提供的教育训练内容,尽量要简单易懂,要接近孩子的生活实际,让他们看得见、摸得着,容易被他们所理解,避免抽象难懂的内容。学一点,巩固了,再提高一步,再巩固,不断地扩大学习成果以及成果之间的联系,逐步提高学习内容的要求。最好采取小步子程序训练法。
小步子程序训练法就是把教育训练的内容,根据预定的目标分解成细小的步骤,有计划地一步一步进行训练,最终达到目标的实现。小步子程序训练法可以适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使他们易于接受与掌握。在小步子程序的分解过程中还应主意两点:①要遵循教育内容的内在联系与规律,一小步、一小步地分析与编排,同时分解必须服从内容本身的系统性,例如,学穿衣服的动作,它本身就有系统的顺序,先学什么,后学什么,一个接一个,有步骤地进行下去。②要注意孩子可接受性的特点。这是指教育内容分解到多细的小步子,需要针对孩子的发展水平而定,这完全是从有利于孩子接受与掌握学习内容来决定的。
2. 内容少而精
选择的内容必须少而精(即最基本的必须学习的内容),并且要有计划安排,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3. 内容要多次出现,不断重复
已经选择的内容,在教育训练过程中,要多次出现,多次重复,使孩子能熟练地掌握,牢记不忘。其中有些教育训练的基本内容,对孩子今后的发展关系甚大,必须要孩子熟练掌握,甚至于要求达到形成习惯的程度。如有礼貌、讲卫生、日常的生活规律,处理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自理事务,遵守公共场所的纪律等等,要求孩子能反复地多次重复,形成这些方面的良好习惯,这将有助于孩子今后适应社会生活,为走向社会生活打下基础,所以是非常必要的。
教育训练的基本方法
1. 游戏法
采用游戏法,不仅对年龄幼小的弱智儿童,对于年龄较大的学龄期弱智儿童也是适用的。在游戏中进行学习,可使他们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知识,因为开发弱智孩子的智力和潜能的最简易方法,就是为孩子提供适当的玩具,让他们玩耍,在游戏中锻炼他们的感官功能,只要感官功能提供了,孩子的智力或潜能也会随之提供。
2. 演示与操作法
演示法是指把教育训练的内容,用实物或图片、模型等作为教具,让孩子看得见、听得到。演示法可使孩子对学习内容有直观形象的感知,有感性的认识,使他们对学习内容容易理解。
操作法是指教育训练的内容用实物、图片、模型演示来进行,不仅能让孩子看到、听到、尝到,还要让孩子能亲手摸到它、摆弄它、组装它。
采用演示法和操作法对弱智孩子进行教育训练时,可使孩子对学习内容通过演示或操作而在大脑展中留下鲜明的具体形象,形成较强的神经联系,帮助孩子理解。这对发展孩子的感觉、知觉和动作能力有益,并且还能发展孩子对实物分析和综合的能力。
在运用演示法和操作法及游戏法时,都需要有指导者的语言指导,即给予必要的讲解和指点。
3.提示法
提示法是指当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发生困难时,指导者给予一种临时的帮助即提示,帮助孩子完成学习任务。提示法的形式是多样的,有口头提示、手势提示、示范性提示以及身体动作提示诸形式。
口头提示是指导者用口语提醒儿童。提示的内容可以是原来指导过的语言重复一次,也可以是原来指导语中的某些关键词。例如,指导儿童学习书写时,要注意有正确的书写姿势。当儿童在书写时出现身体歪扭、头离桌面太近等等不正确姿势时,指导者就应该用口头提示“身体要正”、“头再抬高些”等等,以纠正儿童不正确的书写姿势。手势提示是指用手势来指点儿童行为动作中某个不正确的部位或涉及有关物体。如儿童书写时出现形近字容易出差错,指导者在交代任务时,用手势加强点明易出差错的地方,引起儿童注意。示范提示是指指导者作演示动作后,要求孩子模仿着做。示范提示通常与口头讲解同时使用。示范前要提醒儿童注意,示范时速度要慢,要使孩子看清楚示范动作的每一个部分,突出示范动作中的重要部分。身体动作提示也就是手把手地教。
运用提示法时应注意以下各点:(1)只有在孩子需要帮助时才作出提示,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果提示过多,会使孩子产生依赖性;即使他能独立完成的,也会贪图方便,依赖指导者的帮助。(2)当孩子需要帮助时,首先使用口头提示。如果口头提示不成功,则观察孩子的实际行为动作过程,然后再决定是否用手势、示范或手把手的方法帮助,同时仍得结合口头提示。(3)在运用提示法后起到一定作用,为使儿童较快地掌握学习内容,应尽快地逐渐减少或停止(取消)提示。
4.对比法
对比法是应用极为普遍的一种教学方法。人类对事物特性的感知与认识,是在不断地对事物特性进行比较中得到的,许多教育家都重视对比法的应用,强调教育儿童要善于对事物进行比较。在对弱智儿童进行教育训练时,应更重视这种对比的方法。如让孩子辨认出不同的颜色、不同的气味、不同质地的物品(如硬、软、粗糙、光滑等),不同的形状和体积等,必须充分应用对比的方法才能使孩子对这些特性有所感知和理解,否则是难以学会的。例如教孩子学会“重”和“轻”,就再将一件重物和一件轻物呈现出来,要孩子亲自掂量一番,告诉他哪个物体重、哪个物体轻。再通过对更多物体的重和轻的感知对比,从而懂得什么是“重”,什么是“轻”,怎样表示物体的重和轻等。
对比法的正确运用也有几点需要注意:(1)对比的内容要尽可能具体些;(2)对比的内容,开始差异应明显,以后逐渐缩小。如开始用“白”与“黑”色比,而不要用“白”与“浅灰色”比;(3)对比的内容一下子不宜多,应逐渐扩大,注意前后学习过内容的联系比较;(4)对比时利用口头语言指导是必要的;(5)应启发孩子充分利用对比法进行思考和学习,引导他们提出问题。
5.强化法
强化法是指在教育训练过程,中对孩子的正确行为表现,及时给予奖励。这种奖励是对学习行为正确的结果表示肯定,因此使他们感到愉快,并激起继续学习的兴趣,促使他们进一步得到奖励。这种以奖励为主,促使孩子学习正确行为的方法,也被称为正强化法。
强化法的正确运用,关键在于合理地有效地使用奖励。要奖励得当,有以下几点应加以注意:(1)明确奖励孩子的是什么;(2)选择好适合于儿童的奖励方式和内容。如有的当众给予口头表扬,有的发给一些小奖品,有的记上一个红星,有的家长或老师向他点头微笑等等;(3)应在所要求学习的行为正确完成之后即给予奖励;(4)在使用其他多种奖励形式时,应同时结合口头表扬;(5)尽可能使儿童体验到对其行为得到的自然奖励。所谓自然奖励,如果孩子口头表达了自己的要求,由于他语言正确,使别人能听懂,因此他的口头要求得到了满意的回答,这种满意的回答即是自然奖励;(6)当要求孩子学习的某种行为已经相当巩固时,可以逐步撤消人为的奖励,直到在完全没有奖励的情况下也能完成该任务为止。
6.惩罚法
惩罚法是指教育过程中,当儿童出现某些严重的、不恰当的行为时,指导者采取惩罚的措施来制止和消除这种不恰当的行为发生。如有的孩子经常骂人、打人、损坏公物,有的有吃脏物、玩弄生殖器等坏习惯,经多次口头教育不起作用,这就有必要采用惩罚措施。惩罚的作用是使儿童对那些坏习惯或不良行为的后果产生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体验,从而改掉这种不正确的行为。
惩罚法的正确运用,并非易事,也需要合理与适当。以下几点是值得指导者注意的:(1)惩罚的形式要适当。既然要惩罚了,强度大些,效果会好些,但又不能过强,过强会引起儿童严重的对立情绪,或造成某些伤害,反而出现不良后果;(2)惩罚的时机,应在儿童不当行为出现之后及时进行,这会使儿童明白为什么受到惩罚,不当的行为是什么。如果延迟了惩罚的时机,儿童对惩罚的目标会搞混,不清楚为什么要受惩罚,当然也不知道哪个行为不恰当,这样就失去了惩罚的作用;(3)惩罚是一种教育方法,而不是指导者发泄个人愤怒怨恨的手段,所以在采用惩罚法时,切忌加上个人的不正当情绪在内,而应该是出于爱,立足于帮,万不得已时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绝不能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