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孤独症儿童表现出的不适当行为该如何处理
一.不适当行为的功能:
1.社会性正增强:获得喜欢之物、活动、情境;
2.社会性负增强:逃避、避开厌恶之物、活动、情境;
3.自发性正增强:获得感官上的满足;
4.自发性负增强:避免、减少感官或身体上的不舒适感。
二.不适当行为的处理原则:
1. 改变现有的连结,也就是切断前事、行为、结果的连结;
2. 削弱、减少因增强物的提供而助长其行为;
3. 以增强方式建立替代行为;
4. 避免无效甚至有反效果的处理方式;
5. 记录有效的方式,供他人或日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