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天山网讯(记者井波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新疆残疾人事业发展,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新疆特殊教育的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新疆将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并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及自治区“两基”验收范围。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在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
“十一五”期间,在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地(州、市)和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内扩建盲生部。在乌鲁木齐市等部分地(州、市)建立培智学校,解决中重度弱智、脑瘫、孤独症儿童就学问题。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公用经费标准和设备投入标准,应高于普通教育标准。加快特殊教育高中班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加大对残疾学生的扶持力度。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制度,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并免除住宿费。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完善助学金制度,帮助贫困残疾高中生、大学生完成学业。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或新疆教育学院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在全国特殊教育学院,有计划地定向招收新疆特教专业教师。制定合理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政策,不断提高特教津贴标准。加强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组织编写少数民族语言聋人教材,为少数民族聋人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