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残疾人更多的保障和服务
本报讯(记者 肖娟 见习记者 吴昊)昨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新修订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送审稿)》。记者看到,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较旧法在多个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市政府服务残疾人的职责将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的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新《办法》将残疾人保障工作落实到政府的基层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都将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残疾人工作。
在此基础上,对于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等儿童和少年,可以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对他们实施义务教育。同时还要求我市逐步实行残疾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免费制度。
另外,《办法》根据武汉残疾人事业现状,增补了规范盲人按摩行业,明确对参加体育、文艺比赛的残疾人按照规定奖励,依法加大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力度等条款。
《办法》明确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资金保障,规定“市、区彩票公益金的本级使用部分,每年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同时要求我市有关部门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会上,新修订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送审稿)》已获原则通过,近期将送市人大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