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状告派出所,关注自闭症少年体内藏针案
导读:据羊城晚报报道,曾经备受关注的深圳自闭症儿童体内藏针一案二审开庭,当地执法机构认为证据不足,维持原判,这让受害儿童的母亲极其愤怒,一纸状书将当地布吉派出所起诉,状告布吉派出所不作为,对患有孤独症的儿子受伤一案不予受理。
本案中的受害儿李宜昀是一名患有自闭症的男孩儿,因患自闭症表现出多动症、注意力不集中和语言表达障碍。这名少年曾在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6年,后因经常生病却查不出病因,于2011年毕业后离校。去年,导致李宜昀经常生病的元凶终于现出原形———竟是扎入其左肘外侧肌肉中的一根缝衣针!少年的母亲指认,此举是元平学校一名生活老师所为,针扎入孩子体内已有5年。经警方调查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且伤情轻微,故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然而,蒋女士不服原判,并状告布吉派出所不作为。该所却认为,按相关条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这一理由让患儿母亲蒋女士怎么也接受不了,她不明白自己的孩子受到了如此的待遇,为什么却受不到应有的保护与正义,另一位自闭儿家长也担忧道:“患有自闭症的孩子群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难道就因为我们的孩子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就要甘愿受侵害吗?”
这位家长说出的是心里话,反应的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常常标榜如今的社会是充满爱的大家庭,然而上述条例对于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闭症儿来讲是否略显苛刻?当自闭症儿的权益受到危害的时候,如何及时去保障他们的权益?让他们感受到这个社会的人性与道义?这是一个值得社会民众深思的问题。
法律固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作为社会人,应该对自闭症患儿存有基本的爱心与责任,包容他们的不同与异常,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