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干预训练的三种形式
1、一对一的教学
这是行为干预疗法的主要形式,用这种形式可以教大部分所要教的内容。典型的做法是训练者和孩子面对面坐在高矮一样的小椅子上,或者孩子的椅子稍微高一点,这样两个人的视线就可以在同一水平面上,有利于吸引孩子的注意力;根据教学内容决定在两人中间放不放高度、大小适合孩子的小桌子。
这种形式主要用于教基本的参与能力、模仿、语言、认知和精细动作。此外在教生活自理、听从一步性指令、做粗大运动时要采取其他形式的一对一教学,比如教孩子洗手就要在水池前教,教孩子听到“过来”就能走到跟前来,可以在客厅里教等等,这些实际上也是一对一教学。
根据笔者的了解,绝大多数家长在家庭里教孩子时都是追着孩子教;父母想教孩子时,孩子在沙发上,就在沙发上教;过了一会儿孩子就起来跑到床上(相信家长对一特点早就有体会和领教),家长为了教孩子就追到床上;没有教两分钟,孩子又走了……家长在这种过程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孩子不学或没有办法教,家长得到的只能是失败的结果。
上面情况的起源就是孩子不能坐下来,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学习一样东西。从孩子的角度来说,他们根本没有坐下来学习的概念,乱跑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让孩子能够坐下来跟父母学习是孤独症儿童接受进一步教育和训练的基础,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进行典型的“一对一教学”。这个项目就可以通过强化行为干预进行训练。
2、活动为基础的教学:
这主要用于教孩子和其他小朋友进行小团体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即可以教孩子怎么样和别的小朋友做游戏,自然而然地学会和小朋友交往;同时也可以把语言的理解和表达穿插在活动中。这要求家长要使自己的孩子有参与集体游戏或活动的机会。
3、偶发事件的教学:
日常生活中除了上述两种可以事先安排好、有目的地进行教学外还有许多和孩子接触交往的机会,在交往中就会有许多时候要求孩子使用已经会、或已经教但未会、或根本没有教的某种技能,此时也是交往中一个绝好的教育和训练机会,一定要抓住。对于已经教会的技能,就要在出现可以应用某项技能的时候促使孩子能够使用,而对于还没有教或没有教会的技能,则要抓住机会进行一次自然的教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