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儿童学前早期教育与训练
1、 早期教育的概念
对自闭症儿童的早期教育也叫早期训练。在美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正常儿童的义务教育从3岁开始,特殊儿童从诊断疾病之日起,就必须为患儿制定个别的教育计划(IEP),在台湾儿童的早期教育被译称为“疗育”。
早期教育是促进患儿生长正常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2、 早期教育的两个阶段
早期教育(早期训练)分为早期干预和学前教育两个阶段。
(1) 早期干预
(3岁之前)从诊断之日起,为残障儿童制定IEP,提供教育干预。
干预的目的:尽管每个患儿的特点各异但目的是相同的,就是尽量地减少障碍对儿童的影响。
早期干预的任务:早期干预任务有二:其一要针对性地应用训练和教育的方法,帮助残障儿童掌握他们不易学会的技能;其二要教会患儿的家长掌握对孩子训练的技巧,以便在日常中进行家庭训练。
(2) 学前教育(学习时期为3-6岁到学前)
在早期干预的基础上,继续为患儿制定(IEP)提供患儿进入家庭以外的社会单元应具备的能力为主要目标的训练。
训练的内容与目的,训练生活的自理,对他人指令的反应,愿望表达,跟随群体生活能力以及其他功能的技巧训练。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进入幼儿园、小学校作基础准备。
3、实行早期教育的关键在于早期识别
要想让自闭症儿童尽早地得到早期训练,关键在于早期识别。
早期识别决定于两个环节——医院的诊断和家长的识别。
(1) 医院诊断能力
医院诊断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条件是否先进的重要 标志之一。
在康复残障儿童越显迫切的今天,建立一个完善的儿科早期诊断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2) 父母提供识别的常识
父母亲对孩子发展要有高度的敏感性,要及时及早发觉问题,并果断地送孩子去专门医院检查。
4、早期训练的场所与前提条件
1)家庭训练
(1)训练年龄为0-3岁;
(2)训练的方式。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家庭成员进行训练。
(3)家庭训练的前提:
a) 家庭成员必须学习了解与自闭症相关的知识,熟悉自己孩子的症状特征,学习并掌握训练的基本理论与操作技巧。
b) 专业机构(或专业训练指导者)通过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患儿的家庭环境,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制定IEP计划,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系统的训练。
c) 在训练中,要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孩子进行评估,进而进行发展目标的训练。
2)专业机构训练
(1) 训练年龄,3-6岁到学前的教育。
(2) 我国专业机构现状:
在我国,目前尚无公立的自闭症专业训练机构,仅有为数极少的几所民办的训练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家庭训练必成为主要甚至唯一可行的训练形式,家长必须承担起训练的沉重责任。
5、 早期教育的指导思想:
(1)自闭症儿童的训练含盖了特殊教育学、心理学、行为学、儿童发育与发展的心理学、生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训练的方法又是多种科学的综合。因此,老师(训练者)一定要有丰富的自闭症的知识以及深厚的临床训练经验,才能信任。
(2)制定训练方案时,要因人而异在专业人员系统观察和测试(评估)后,制定针对个案的目标计划。
(3)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依据既定的学习与训练的目标内容,进行程序系统地适当地科学技巧地训练,并建立建全儿童训练记录档案资料。
(4)充分认识训练的艰巨性,严重性。训练者必须认真、严肃地进行细细、步步逼近目标,把握成功的训练。并强调早期训练的有效性。
(5)训练中,强调程序步骤结构化,行为干预科学化,强化合理化要充分地调动儿童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创造轻松、愉快适应训练的环境。
(6)训练要有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概念,及时必要地调整训练的目标课程、方法和技巧,使训练更趋向实际,更趋向成效。
(7)家长必须参与患儿训练的全过程,并与老师紧密配合训练。
6、早期训练的目的与手段
1) 训练的目的
不论采用何种训练体系,首要明白的是以下两点训练的目的:
(1)帮助患儿体验到与人交往的愉快感(心理目的);
(2)提高他们社交的主动性和行为自控能力(走出自闭),而不是在于要他们学会多少知识。为此,必须做到:
a) 让患儿在愉悦的交往中体验到完成课题的成就感;
b) 激发他们“主动参与”的内在动机;
c) 在社交中,帮助他们对事物建立“是”与“非”的概念。
2) 训练手段
我们所施行的种种训练方法,都只是一种手段,是为达到目的实现目标,而采用的合适、必要的手段。依照这种关系原则,在进行自闭症早期训练时,训练者(老师)与受训练的患儿必须建立起融洽的关系。
与人交往的愉快,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靠的是乐意、兴趣的参加,而不是生硬的压力和被迫,因此,在训练中,不要强迫孩子长时间地做被动的配合,否则,即使孩子学会了一些技能,却产生了恐惧和厌倦的心理,消弱了他对环境的适应性,越来越难地与你配合训练,产生更加自闭的倾向。
大量有效性的训练研究表明:对自闭症儿童进行感知和人际交往障碍训练时,训练者(老师)与患儿之间的关系是关键中的关键!能否建立融洽的关系是衡量该项目训练是否有效的最重要的标志。所以,训练者的任务就是怎样把握好患儿在愉快交往的心境中学好课程。
7、制定实施教育和训练计划
自闭症患儿的教育(训练),是在事先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并在实施计划目标中进行具体训练。所以在训练前,首先要订好训练计划。
1) 制定教学计划
(1)由于自闭症儿童的技能在整个发展领域中是不平衡的。所以,必须针对患儿心理、生理的发育特点制定出适用的个别化的教学(方案)计划(IEP)。
(2)制定计划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要使用评估量表进行评估(参阅评估部分的资料)。
a) 《PEP量表》——含模仿、知觉、精细动作、粗大动作、认知表现及口语认知等七个不同技能领域发展程度评估。
b) 《波特奈早期教育指南》检测表评估
(3)依据具体的评估结果,制定教育与训练计划
a)首先选定教学目标
目标可分为长期(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目标和短期目标两种。有时在短期目标内,患儿会同时达到三个不同发育领域的目标。
b) 根据教学目标逐步地达到选定目标和总目标;
c) 如果患儿在完成指定目标任务时,成效微弱或无进步时,训练者则要考虑修订教学计划或把一个目标分解成许多小目标(小步骤)进行训练。
(3) 在实施教学计划中要记录训练进展情况,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8、训练的具体方法(在专题训练方法介绍时说明)
到目前为止,专门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训练方法还没有。只是根据每个患儿的症状特征和具体条件,设计出针对性,采用多种综合性的训练方法,或对某个方面有积极作用的训练方法,如:感知觉用感统训练法;深层次心理用心理分析诱导法;整体关系用公共关系训练法;非言语社交用手势、手语训练(舞蹈、音乐、扮演小丑动作等);行为问题用行为矫正法,身体生化机能用节制饮食、维生素等药物疗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