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赔自闭童111万元
12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4岁卢姓男童罹患自闭症住院治疗,家属申请保险给付,保险公司以先天疾病不在承保范围为由拒绝;高雄地院法官认为,现今医学就自闭症是先天或后天还没有定论,且男童是投保后才被检查出有自闭症,判决保险公司应给付111万元(新台币,下同)理赔金。
判决指出,卢姓男童的父亲在2007年12月儿子出生不久,为儿子投保20年期医疗健康保险;隔年9月,卢童经高雄长庚医院诊断患有自闭症,住院治疗约200天,家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给付111万元被拒,提出告诉。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卢童罹患的自闭症是一种先天脑部功能受损伤引起的发展障碍,依一般医学理论判断,在投保前便已罹患自闭症,只是事后才发现,因此不属保险契约承保范围。
高雄地院法官参考台大与荣总等大型医院医学文献指出,现代基因医学检测技术进步,已陆续发现人类基因缺陷与各类疾病间的关联,许多疾病是先天潜藏的致病因子经后天因素诱发才发病;如果将先天与后天因素共同诱发的疾病,排除在医疗健康保险契约承保范围外,对投保人相当不利。
法官表示,先天生物成因虽被认为是自闭症发生的主要成因,但其他外在环境因素也会影响病人病征,发病年龄也因而有所不同。
法官指出,双方在保险契约中没有明确定义何谓“发病”,参考合约中“初次罹患”定义,认为应以医师初次诊断确定为准,也就是说,男童是投保后才被检查出有自闭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