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5月1日将实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陕西省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提供便利和帮助。
残疾类别和程度应进行鉴定
随班就读对象,包括所有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残疾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该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进行确认或评估鉴定。《办法》同时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幼儿园、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
确保残疾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应当与当地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其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随班就读学校要严格控制随班就读学生的辍学率,要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于完成当地规定的小学教育年限并有能力继续升学的残疾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其发展需要、家长意愿和当地教育情况,安排到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或职业学校继续学习。
拒绝接收 责令限期改正
《办法》还规定,在普通幼儿园、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人。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班级可相应减少班额。残疾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或重度残疾学生就读的学校,可根据需要附设特殊教育班。残疾儿童少年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对集中在指定幼儿园或学校就读。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学校可设置特殊课程
随班就读教学原则上执行普通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一般使用与普通学生相同版本的教材,学校可以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其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作适度调整。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设置适合其需要的特殊课程。教育部门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情况,配备适合需要的教科书(如盲文版、大字版等教科书)等。随班就读学生以班级学习为主,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的情况,允许残疾学生走班、选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