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鉴定两月搞掂
审批工作定为一年两次甚至三次,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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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曾文琼)本报昨天独家报道了广州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有调整的消息,很多市民因此纷纷致电本报,询问新的申请程序等相关问题,为此记者再次采访了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有关负责人,并欣喜地获悉,为了减少更多不幸家庭的不幸,从申请到拿到鉴定结果,广州市只需要两个月的实际工作日,整整比国家规定的时间少了1个半月。
据广州市人口力计划生育局宣教处段建华处长介绍,国家规划病残儿的医学鉴定从申请到拿到鉴定结果为3个半月实际工作日;病残儿的医学鉴定审批工作,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而广州市不仅拟定将整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月实际工作日,还将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工作铁定为一年两次(即半年一次),甚至可能改为一年三次,之所以在国家规划的时限内进一步缩短时间,是因为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真正地考虑到拥有病残儿家庭祈盼能重新拥有一个健康宝宝的心情,因此宁愿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一点,也不愿让病残儿的父母苦苦等待。
据了解,对病残儿的鉴定以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病残儿鉴定的原则是从下而上,分级负责,逐级审核鉴定各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上报的申请残疾儿医学鉴定的当事人,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处委托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鉴定小组,严格按(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医学鉴定,拟从鉴定小组开始鉴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书面的形式将(鉴定结论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区、县级市,各区、县能市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处领取病残儿鉴定的本关通知和档案材料。
第一步
提出病残申请
●条件
凡第一个孩子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及近期病残儿有关病史资料及各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填表
提出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的当事人,必须一式三份填写《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三份《申请表》,待整个鉴定程序结束后,一份留女方单位(无单位者, 留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县级市计生局存档,一份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第二步
鉴定审批病残
据了解,对病残儿的鉴定以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对暂时难以明确诊断和需要治疗观察的病例,可由鉴定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再由科技处确定再次鉴定的时间。而受本地医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作出鉴定结论的,由市鉴定小组提出进行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或到专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书面意见,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核准后实施。
如果当事人对区、县级市初审意见有异议,可直接反映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处;对市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续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复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接到申请复议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省级鉴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省级鉴定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鉴定。
第三步
获批生育指标
经鉴定第一胎符合病残标准可生二孩的母亲,必须持《广州市病残儿母亲健康检查表》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各检查单位应如实对病残儿母亲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意见。各区、县级市根据检查意见批准生育并发放生育指标。
凡经鉴定,审批同意生育二孩的夫妇,必须在取得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理。
■特别提醒
保留完整病历
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病残儿必须有完整的病历,包括病情记录,检验报告、治疗用药及治疗效果等情况,凡需系统治疗、观察的疾病,每季度要有一次全面的复查和实验室报告,以利于鉴定组对残疾儿整个病程转归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