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治疗法治疗-自然教法(一)
教者示范法
示范与模仿是人们学习的重要渠道。这一原则基本上也适应于对自闭症和其它发展残障孩子的教育,不过在操作上要求有所结构化。教者示范法的教育目标在于训练孩子的模仿能力和轮序能力。教者示范法的基本程序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教者注意到孩子的兴趣,并将之运用于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之中。
第二,在开始训练之前,教者必须先取得孩子与教者的共同注意。这种共同注意可以表现为目光的接触或互相听着对方等等。
第三,教者先根据孩子的兴趣示范一个语言行为。
第四,如果孩子能够模仿,马上给予表扬;可能的话并使其得到与该语言相关的实物。
第五,如果孩子没有反应或说得不对,教者再次示范该语言行为,作为一种矫正。
第六,如果孩子还是不能正确模仿,教者在提供矫正性评语后,让孩子得到想要的实物。
下面是一个假设性的例子。小刚是个6岁的自闭症孩子。教者看到小刚在摸录音机,就知道他想听音乐声带。教者就对小刚说:“说‘放音乐’。”(示范)小刚说:“音乐。”(部分模仿)教者又强调说:“放音乐。”(矫正性示范)小刚于是说:“放音乐。”(正确模仿)“对了。你要放音乐。我给你找个好听的音带。”(教者肯定,给予自然奖励,加上语言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