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孤独症的应用行为分析
应用行为分析( 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ABA)是行为训练的方法之一,也是目前在国内比较流行的方法。
这一方法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心理学教授洛瓦斯( Lovaas)系统研究并引入到孤独症及其他发育性障碍的治疗教育中的,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1966年,洛瓦斯及其同事发表了一篇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他们不仅描述了如何系统地运用行为心理学的方法教育有孤独症及其他发育性障碍的孩子提高语言水平,而且还报告了他们的治疗教育所带来的显著效果——孩子们语言的发展。
ABA是以分解目标、强化和辅助为原则,以回合式操作教学法(Discrete Trials Teaching,DTT,又称分解式操作法、离散教学法)作为具体操作方法(包括指令、个体反应、结果与停顿),以由专家指导下的大学生、研究生或儿童的家长所组成的干预小组 与小儿孤独症进行一对一的训练作为干预的主要形式。
一、应用行为分析的指导思想
洛瓦斯将使用ABA的指导思想概括如下:
1.干预的地点最好是儿童自然生活的地方:对小儿孤独症来说,一个重要的目标应是适应其自然环境,所以,尽管小儿孤独症教育治疗应有一定的条件和结构,但这些条件和结构应尽可能与自然环境接近(编者注:这点很重要,但在我们引进后很少做到)。
2.干预重点应从治疗转为教育:尽管大多数孤独症或其他发育障碍的儿童可能都有某种程度的大脑损伤或基因问题,但目前没有医疗手段可对这些障碍本身进行有效治疗,相反,如使用恰当的教育方法进行早期干预,能提高儿童的各方面功能。
3.教育和干预的主要执行者是家长和老师,而非专家或医生:每一个与小儿孤独症接触的大人最好都熟悉和使用所推荐的教育方法,以便于孩子习得行为,在其他环境下也能应用。
4.诊断是为了实施干预:干预人员不要过多地停留在孤独症的诊断上,而要将这些诊断性名称分解为具体的、易于干预的行为单元,如语言状况、自理能力和社交技能等。在此基础上加以一一训练。孤独症是一组症候群,孩子会有多方面的症状,至今为止既没发现特效药,也没发现捷径,因而在洛瓦斯看来,ABC…N的症状需要有ABC---N个程序去干预。
在此指导思想的引领下,洛瓦斯和其他研究人员从1964年开始进行了多阶段的实验研究,结论是这种方法对4岁以前的小年龄小儿孤独症有效,实验组的儿童的问题行为改善,且能保持一段时间,他们同时指出了取得这样的效果要有标准(条件)作支持。
二、影响实验效果的因素
从1964年到1993年,洛瓦斯和他的同事们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并完成了很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在众多研究中,广大研究者都指出这些效果的取得与干预条件很有关系,这些条件(影响因素)应包括:
1.行为干预的重点:不仅要建构和强化适当的行为,而且要运用更加技术性的干预,即掌握好回合、塑造、控制刺激的改变、建立刺激分辨等手段,把握好火候,这需要专门的训练和反复的练习。
2.家庭参与: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到孩子的教学中来,离开了这样的参与,即便是在像医院、特殊教育机构这样专业环境中所获得的技能也很难能在家庭、社区中应用,很难获得功能性行为的提高。
3.一对一训练的要求:在开始训练的大概6 -12个月,要求个别化。对于孤独症和发育障碍者来说这样更易于学会。训练可以由家长和大学生执行,但需要有ABA的专业训练人员监督指导。
4.集中:开始进行小组形式的教学时,应尽量多地教他们适当的社会行为。将他们与一般儿童组成小组会更好。
5.广泛性:小儿孤独症最初需要教所有生活中的东西。他们很少有适合的行为。新的行为要一对一地教,一个一个教。
6.强度:有效的干预要求每周40小时的强化训练。虽然从智力测验的分数可以部分显示认知功能提高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和同龄孩子成功互动,如果不训练会产生倒退。至少在干预开始6—1 2个月,要求这样的强度。
7.个体差异:在理想的条件下,大多数听觉型的孩子可以获得和保持所谓正常的功能。视觉型的孩子经过行为训练不能达到正常功能。通过一对一地强化训练,可能保持他们的生活技能和继续发展新的技能。
8.持久性:训练必须持续终身,因为终止会丢失已获得的。个别在早期已达到正常的除外。
除此之外,在我国推广该方法还要特别注意文化传统与家庭背景的差异,如我们的社会接纳度、我们的儿童观、家长的参与程度和教养态度等都与国外有很大差别,要根据国情、根据小儿孤独症的心理特点调整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