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特殊教育将着重解决残疾儿童就学难
今后,我省关中各县(市、区)及陕北、陕南的城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步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同时还将着重解决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难的问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开始实施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共同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我省将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省内普通高校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经费和监督保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今后五年每年培训100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培训工作。
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记者 文锦 实习生李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