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幼儿听觉刺激与理解能力表达能力之间的关系
在幼儿语言发展的过程中,理解先于表达。正常幼儿通常不足1岁就可以按要求指认事物,如:指认父母、家人、物品等,但不能表达。2岁以后,幼儿的表达能力的发展就能够跟上理解能力的发展了。幼儿的表达能力是建立在理解能力的提高和听觉刺激的积累之上的。幼儿能够表达某个概念,是因为他首先理解了这个概念,同时又对这个概念的语音在听觉刺激上做了足够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理解与语音刺激产生配对,最后产生了这个概念的表达。这个表达初期在语音上通常不够准确,再经过与成人之间的反馈、矫正,最后产生对这个概念的清晰表达。因此幼儿在7岁以前的主要任务是积累,积累他们听到、看到的大量生活经验。
自闭症幼儿表达能力的发展是严重滞后,家长通常是发现他们表达能力的严重滞后才多方就诊,然后发现其患有幼儿自闭症的。自闭症幼儿表达能力的严重滞后是其广泛性发育障碍中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冰山的大部分在水面以下,那就是因为不明确的生理原因,导致他们不能够很好地处理生活中繁杂且大量的信息刺激,以至于他们不能主动地、有效地积累自己的所闻所见,生活经验的积累严重不足。因此表达能力的提高在自闭症幼儿各项综合能力的提高中通常较为困难、较为缓慢。并且表达能力的提高决不能只着眼于表达能力本身,而应当建立在理解能力的提高和大量听觉刺激的基础之上。这个过程必然是缓慢甚至痛苦的,但是没有捷径可走,否则必然是欲速则不达。
因此,在自闭症幼儿的日常生活中,除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认知理解教学外,还应当给孩子大量的、丰富的听觉刺激。但是必需注意:大量而丰富的听觉刺激不是无原则的,一定是他们能够理解的。只有有目的、有计划、有原则地丰富他们的听觉刺激,才能有效地提高他们沟通与表达的能力。
在自闭症幼儿早期干预的强化教学中,对于听觉刺激的积累,康教中心总结出以下一些经验。
一、听觉刺激内容要适合孩子
语句不可过长,语句的长度应根据孩子的听觉记忆广度而定。例如:对于那些只能记住3-5个字语句的孩子,对孩子说话的语句就不应当超过这个长度。
1、根据孩子对语言理解的水平,把握句式。
如果孩子只能理解名词,不能理解形容词,那么对孩子说话就不应当带形容词。
2、刺激的量要足够。
因为自闭症幼儿自身缺陷导致他们不能主动地、有效地进行听觉刺激积累,所以家长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给予自闭症超过正常幼儿的听觉刺激,从而帮助他们进行有效积累,期望艰苦的量变最终达至质的飞跃。
二、听觉刺激的形式要多样化
1、与视觉刺激同步的听觉刺激。
2、无意识听觉刺激。如:把孩子能理解的语言用录音机录下来,在孩子玩耍、吃饭等时间放给孩子听。在不给孩子压力的情况下,对孩子进行无意识的听觉刺激。
三、听觉刺激的音频、音量要适合孩子
1、听觉刺激的音量也不可过大。有些听觉敏感的孩子,对于过大的音量会产生抵触。
2、语气要柔和、亲切,给孩子安全感
无条件地接纳孩子,温柔地对待孩子,是一切教育的根本,教师温柔的话语是孩子安全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