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自闭症者社区生活模式(中)
美国密西根大学医学中心 蔡逸周 教授
〈为了不要让许多人误解孩子们是自我封闭,本文将「自闭症」称为「肯纳症」。〉
日 期:2001年10月16日
地 点:双连教会
主讲者:美国密执安州大学医学中心
蔡逸周教授
整 理:正中妈
社区生活的各种模式
居家模式
依我在美国看到的情况,有很多孩子,学校毕业了依旧和双亲同住,也有双亲不在了跟亲友同住的,这种模式可分为:
一、 全时间居家,因为无工作能力,当地也没有庇护性工厂。
二、 情况稍好些的,白天平日在庇护性工厂,厂里的同仁会照顾他们。
三、 比第二种情况更好的,有部份时间,如每周一三五白天到庇护性工厂,周二四到社区里的公司行号做事,有些人的能力尚未达到完完全全不需辅导,而就业场所一开始也无法承担指导的责任,就需要有就业辅导员。在美国是联邦政府给州政府钱,州政府拨款给地方,地方政府会与一些专门机构签合同,对肯纳症者中所谓有「特异功能」的,他们有qualify,也就是合格法,可以由政府拨款补助的,家长可替孩子向这些专门机构申请经费,用政府的钱来帮助已经离开学校的成年人提供就业协助。
四、 再好一点的,白天在社区工作,但大部份时间仍需辅导员陪同。
五、 类同四的情况,但工作时不需辅导员,辅导员只须隔一段时间定期与老板沟通,万一有状况或问题可以尽快想办法矫正。
Ridential program【住宿安置】
另有一种模式译成【住宿安置(residential program)】,像是阳明教养院这类专门的机构,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 全时间住宿安置。
二、 晚上及周末住宿安置+平日于庇护性工厂工作。
三、 住宿安置同上外,部分平日于庇护性工厂工作+其它平日就辅员陪同于社区工作。
四、 住宿安置同上外,平日就辅员陪同于社区工作。
五、 住宿安置同上外,平日无就辅员陪同于社区工作,但就辅员定期访视雇主。
以上是另一种模式。如果孩子在社区里独立自主的能力高的话,可能就可以到下一个模式,我们称为Group home,它是一栋房子或公寓,由特定机构订或买下,让几个我们的孩子居住,有时也有其它残障类别的孩子混居住在一起,
Group home【家庭式团体安置】
以下是【家庭式团体安置(Group home)】由社区机构或法定监护人经营,与照顾服务员同住宿的六种类型:
一、 全时间家庭式团体安置。
二、 晚上及周末家庭式团体安置+平日于庇护性工厂工作。
三、 晚上及周末家庭式团体安置+部分平日于庇护性工厂工作+其它平日就辅员陪同于社区工作。
四、 晚上及周末家庭式团体安置+部分平日于庇护性工厂工作+其它平日由就业辅导员陪同于社区中工作。
五、 晚上及周末家庭安置+平日独自于社区中工作,但就辅员定期访视雇主。
社区家园或公寓安置模式
还有一种【社区家园或公寓安置模式】,有三种模式:
一、 独自或共同生活,由机构工作员定访+平日由就辅员陪同于社区工作。
二、 独自或共同生活,由机构工作员定访+平日独自于社区中工作,但就辅员定期访视。
三、 完全独立生活。
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相当好的人,可以住在社区家园或公寓里,独居或与人同住,在美国,机构工作人员会做定期访视,我所看过情况最好的高功能的孩子,可以达到如同一般人一样的生活,也可以处理经济方面的问题,但是家长们偶尔还会有所担心。美国现在有一个模式,法律规定家长可从州政府直接申请经费,雇人照料住居在外而情况较差需人照顾的孩子。家长自行雇用照顾者,若照顾者做得不好,家长可以开除他们,但是那一天家长不行了,孩子怎么办?另外,有位教授为他高功能的孩子买了一栋位于大学城里的房子,他把屋内其它的房间便宜租给几位大学生,相对地约定学生们必须多多少少要帮助照顾他的孩子,这是个特殊模式,但往长远来看,必须有一个很可靠机构,才能够让家长安心托付的机构来直接或间接的帮助家长,把这件事走完。
托付机构的长远性
美国有些法律规定,一个机构成立时,如果只是申请做宣传和宣导方面的工作,就不可以做直接服务方面的工作,有些基金会的董事在申请成立时,以基金会的名义申请做宣导性的工作,但同一批人可以再成立一个基金会,专做直接服务的工作。美国有些机构在成立时主要是为智障者服务,并不完全只为肯纳症者服务,也成立了Group home,如果有肯纳症者居住其中,有时会有些较难处理的问题,或碰到需要较多人力处理的问题,由于他们只接受较容易处理的个案,我们的孩子就会被赶出。往长远的目标来看,今天如果我们有自己的人员,自己的基金会或相关的机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专门照顾我们的孩子,如果做得好,一代一代传下去,基金会的人员会想办法解决孩子的问题,而非以赶走孩子的方式来处理问题。
问题与讨论
问:我的孩子今年22岁,中秋节我以月饼当奖赏交换他做事,他说好,做完事吃完月饼后,我想再给他月饼吃,他说:「我不吃月饼了,我不做事了。」他常爱讲固定性的话题,听得大家都烦,不回答他的问话,他就自问自答,如何将他的话题移转到生活上呢?
答:我直觉想到的是老人院的老人都很孤单,如果他去老人院,老人们一定很高兴有人和他们讲话,所以试试让他到老人院上班吧!听起来他是非常聪明的孩子,你奖赏他一件东西,他就做一件事,他有这种反应就像我们上班一样,老板如果只给一点点薪水,我们绝对不会做得很高兴,那么老板就要加薪加到我们高兴替他工作。给他多一点别的,就可以要求他多做事,孩子可能在一开始时,每做一件事要领一个奖赏,所以你要安排很多事情给他做,每件事依照需要给奖赏,他的时间就充满了,你不填满他的时间,他就有很多时间讲话,也就是说你让他做事做到没空讲话,他话题就会减少,否则太空闲他要怎么办?他又不是得到老人痴呆症一般地呆坐着,他一定要讲话,要找人互动,所以不妨找个老人院让他去安慰老人,说不定能发挥他的特长。
问:请问您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认真地考虑有关孩子的安置问题?并开始做怎样的准备?
答:讲到安置,老实说在这一方面我们是不及格的,因为有些人认为,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把孩子安顿好了。我们虽说是专业人员,同时也是为人父母者,所以对孩子的情感方面,还是与一般人一样,只是好像安慰自己:「我们有在做嘛!」所以我们也不会很苛刻的要求各位有没有很积极的在做,或做得对不对。其实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我的困扰是:至今我还没办法完全相信,或认为可以放心地在美国把孩子交给某些机构。我想提醒各位的是,我们自己要选择一个基金会或机构,它是属于我们自己而不是照顾其它人的机构,能完全以我们的孩子为对象的,支持它,让它长大,使它更健全,我们将来才能把孩子交托给他们,他们可以帮忙雇人、找人来照顾孩子们,这是目前父母亲起码可以做得到的。
问:第一个问题:请问我们的孩子需不需要申请禁治产?如果他不具备法律上的行为能力,是否需要监护人或信托给他保障?
第二个问题:孩子如果能尽量与普通人接触,他较能模仿正常人,可是如果安置的机构都是同类症状的孩子,他的行为不是会越偏差吗?
答: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先前提到的专业机构安置,那个机构应该要在一栋公寓里,一部分安置我们的孩子,可能的话另一部分住的是普通的人,并非一栋公寓内住的全是我们的孩子,那是下策。上策是这个机构能够想办法说服一些普通人住进来,可以一起照顾,多一份帮忙人力。
关于信托基金的问题,在美国,做父母的大概都会去找律师做好信托,处理家长过世后钱财的处置问题,如果有一部分是要专门留给孩子的,那么Trustee(信托)按月将款项拨给机构。家长也可以以机构做为信托的对象,譬如基金会等。信托之后,财产就不会直接转到孩子身上,别人就毫无机会骗走或动用孩子的钱财。在美国有所谓的guardianship(监护权),孩子一到十八岁,美国政府不管他有没有任何病症,认为他有个人的权利,十八岁之前家长是孩子合法的监护人,十八岁之后孩子就是社会的孩子,如果家长不管他的孩子,政府只好接手去管,如果你要继续管,就必须到法院申请变成孩子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