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生活技能訓練(一):給予孩子練習的機會
文: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庭生活教育組 編輯/ 版面:陳妙玲幼兒的成長與發展一般來說,幼兒在兩歲以前已能控制自己的四肢及身體各部份的隨意肌,雖然眼與手之間的合作初時並不純熟,顯得不大靈活,但經過不斷練習與協調,便能做出很多精細的動作,例如:?積木、穿木珠、及握著粗蠟筆畫線條等。很多家長都認為未入學及就讀幼稚園的幼兒年級尚小,缺乏自我照顧的能力,於是處處為孩子打點,給了孩子最周全的照顧。 事例(一) 幼稚園準備於下星期帶各位小朋友到郊外旅行。寶寶的母親知道了很擔心,害怕寶寶不懂得照顧自己:寶寶和小朋友一起玩得熱了,也不懂得自己脫去外衣,任由汗水濕了衣服而著涼;寶寶肚子餓了,也不懂取出點心盒自己進食,要等待大人把點心放到面前;寶寶的運動鞋鞋帶鬆脫了,也不懂得自己繫,常常因為踏著自己的鞋帶而絆跤…… 問題反思寶寶的母親為了什麼事感到煩惱?寶寶的表現正常嗎?為什麼?你認為寶寶的母親應否讓寶寶去旅行?家長疼愛自己的子女,對他們呵護備至,這是無可厚非的事。可是,孩子在成為的過程中,除了要學習課本上面的知識以外,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學習,諸如交友、獨立和解決困難等。吃飯、穿衣、上床睡覺等,更是每個人必須具備的生活技能,幼兒應該愈早學習愈好。但是很多家長,都不能放棄「好家長是應該為孩子照應一切」的概念,不願意給孩子學習及嘗試照顧自己的機會。孩子因為未能學到應有的生活技能,只好依賴家長的幫助與保護,成為了「繫在母親的圍裙邊的孩子」,內在的潛能無法發揮,亦缺乏決斷及解決困難的能力,將來的成就亦不見得會好到那裡去。所以,家長的愛,假若用得不得其所,不但不能培育出優秀的孩子,反會限制了孩子的成長,在過分保護中長大的孩子,只會是個缺乏責任感,處處依賴別人的人。幼兒的生活技能訓練當幼兒的局部動作能力 (如腳的移動、手的拿取執握等動作)發展成熟後,就能進一步將身體各部份的動作以統整協調,發展較複雜的動作技能,如:吃飯、穿衣、騎小三輪車、繪畫及各種運動技能等。這時,家長就應開始著意地訓練孩子,培養孩子良好的起居習慣及生活技能。母親:寶寶,吃飯了,快來吃飯。寶寶:我要自己餵。母親:這怎麼行,你會弄得一臉一地都是。寶寶:我要自己餵呀!母親:好吧,但你要小心一點。 (寶寶自己進食,把食物淌得滿地都是,又把衣服及臉糊得骯髒不堪。) 母親:看你把地方弄成這個樣子!快把匙羹給我,讓我來餵你。問題反思寶寶的母親為了什麼事而生氣?寶寶的母親用了什麼方法來應付孩子的問題?寶寶的母親所用的方法會對孩子有些什麼影響?假如你是這位母親,你會用什麼方法來處理上述問題?給予孩子練習的機會幼兒在初嘗試操作自己的手部肌肉時,動作不會太純熟,在拿著匙羹自己進食時,經常會淌瀉;同時因為眼與手之間未能協調,往往在食物尚未送入口中前就傾覆了,淌得滿臉滿地都是食物。有些母親為了自己的方便,不欲為孩子善後,於是便遞奪孩子練習機會。孩子本來的動作已是笨拙不堪,倘若再加上疏於練習,倒頭來技術會愈來愈不濟事假若母親在這時候給予孩子充份的練習機會,不消數月時間,孩子便能自己進食。三歲前後,孩子開始用筷子進食時,會再出現「天一半,地一半」的現象:因為孩子多半是用掌心握筷,把食物「扒」進口中。假若家長耐心地教導孩子正確的握筷方法,及讓孩子反覆練習,孩子必能在短時間內進入情況。資料來源:香港小童群益會 (版權所有)